1、标准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开展观为指导,根据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体系并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做好政策推行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将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引入标准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道路客运事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开展。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龙任组长,副县长周健智、助理调研员杨华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法制办、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维稳
2、办、县播送电视台、县公安局、县交管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县标准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标准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委副书记欧建志任主任,县物价局局长罗飚、县交管所所长刘奎任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4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主要职责是按照领导小组及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工作督查,搞好工作协调,对可能出现或发生的突发事件,研究拿出具体处置方法报领导小组决策。 2、政策制定组。由县物价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配合。主要职责是,县物价局为主负责拟定整顿标准农村
3、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出台和解释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县交通运输局抓好农村道路客运经营业主(车队)思想工作,收集、了解各条班线经营业主思想动态情况,对可能出现的局部线路罢运等情况,超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及时处置。县公路局负责线路路况巡查,搞好道路维护维修(重点是凤木线),为票价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硬件设施条件。 3、宣传工作组。由县播送电视台、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播送电视台负责用1个月时间在电视、播送上宣传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以及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整顿标准工作实施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气氛。各乡镇人民政府同时成立乡镇整顿标准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
4、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把农村道路客运票价政策宣传到村组,收集、了解广阔群众思想动态(重点是班线沿线的村寨,尤其是曾经发生过拦路堵车的村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 4、稳控工作组。由县委政法委(具体由县维稳办)负责,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委政法委牵头作好维稳协调工作,县公安局做好对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整顿标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涉治安涉刑事案件处置和打击预案,县法制办、县安监局、县信访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内协同做好稳控工作,各乡镇认真排查分析当地稳控形势,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闹事扩大事态。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2023年9月,完成新的价格政策制
5、定各项前期工作,拿出初步方案。 (二)2023年10月,将方案提交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查。 (三)2023年3月24日前,根据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查意见,县物价局、县交通运输局出台正式文件,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县标准农村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发动大会。 (四)2023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公示价格政策。 (五)2023年4月24日至5月24日,县物价、交通运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下,上路执法检查和处置事件,催促落实到位。 (六)2023年6月底,回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纪律。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部门要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和
6、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决不能存在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决不能出现领导不到位、准备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情况,所有维稳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二)落实责任,加强防范。要充分估计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行业可能发生的问题和发生各种情况的可能性,超前预判,超前防范,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够得到就地及时妥善处理,及时做好疏导工作,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行业内。 (三)强化信息收集,做好舆情分析。准确把握行业内舆情,敏锐捕捉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开展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发布正面权威信息,使之真正成为主流、主导,把握舆论主动权。
7、 (四)排查不稳定因素。一要掌握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驾驶员思想动态,了解农村道路客运班线车驾驶员的真实想法,主要掌握驾驶员详细情况,对一些重点对象要个别做好思想工作;二要对通过排查掌握的不稳定人员实行监控,防止其采取过激行为反映诉求的事件发生。三要加强应急上报工作,各责任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如发现不稳定因素或出现突发事件,要及时摸清情况上报信息,接受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力争将事态稳控好,处理在萌芽状态。县政府办值班 :3221815;县物价局 :3505139,12358;县交通运输局 :3221401。 内容总结(1)标准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村道路客运市场价格秩序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2)由县委政法委(具体由县维稳办)负责,县法制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信访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