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贯彻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李希书记、陈求发省长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排查整治隐患,强化安全保障措施,提升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省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管控的安全监管理念,落实“党政同责、一
2、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能,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催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企业自查自改,政府及部门集中监督检查执法,强力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整改突出安全问题,降低事故总量,减少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排查整治范围及职责分工 1.排查整治范围: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覆盖全县工矿、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特别突出非煤矿山、金
3、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民爆生产、储存,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危险品储存、运输,城镇燃气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 2.职责分工:县安委会负责全县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组织、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制定全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负责定期向市安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市安委办上报反应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信息。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本系统直接监管的工矿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经信局负责民爆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县供电公司负责全县电力企业和职责范围内在建电力建设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工程建
4、设局负责指导本系统开展城镇燃气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交通局负责指导本系统开展道路、水路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消防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级政府安监、交通等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所属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四、实施步骤 1.发动摸底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本次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专题进行发动部署,全面落实排查整治工作。要对
5、本地区、本系统各类企业进行摸底,并将全部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列出清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在此根底上,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 2.全面排查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本地区、本系统企业,针对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以及所有岗位开展全面自查自改工作。同时,组成部门或联合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及问题台帐,坚持即查即改,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问题,要催促有关企业和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集中开展整治
6、工作,直至将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当地政府要责成主管部门挂牌督办。 3.复查督查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层级监督检查,按照分级分类原那么,对企业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事故防范措施执行到位。 在此期间,县安委会将派出督查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开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评估阶段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成效,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差距,汇总未完成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工作总结和评估报告。 县安委会对
7、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总结、评估报告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全县排查整治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要集中力量,加大监督检查的密度,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夜查、抽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沟通与配合,联合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肃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执行到位。 2.广泛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
8、大对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阔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对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一律列入黑名单,坚决予以曝光。 3.实行清单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细化监督检查和隐患及问题处置的过程管控,明确排查、整改、督办、复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方法、措施、责任,建立并落实隐患及问题台账登记制度。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实行清单管理,制定检查任务清单、安全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清单和检查验收清单,并认真填写,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单位负责人
9、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并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一明确隐患明细、整改要求、督办人员及分管领导,确保按时销号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永久存在的问题,排查治理隐患要贯穿于企业生产全过程,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长期工作任务来加以重视和解决,要把“清单管理的方式和方法作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手段,加以坚持。 4.保证工作质量。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作用,组织专家参加排查治理行动。同时,对于生产工艺、系统复杂的高危企业和存在较大事故风险的企业,可以采取企业或政府购置效劳的方式委托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效劳机构或专家团队对企业进行“诊断式排
10、查,确保排查治理工作的质量。 5.严格监管执法。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注重行业部门协调联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大行业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存在的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从快从重处分,绝不姑息;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进行处分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做为联系人并负责信息报送工作。4月20日前,要将实施方案、企业名单和联系人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5月23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排查工作小结和排查出的隐患问题;7月27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排查出的全部隐患问题,隐患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7月4日前,报送评估报告。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