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地动火作业平安操作规程 1、总那么为控制动火作业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减少和防止火灾事故和其他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生产平安,特制定本制度。2、定义(1)动火作业:指在厂区内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外表的临时性作业。(2)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指涂装及喷砂场、油库、气站、危险品仓库、材料库、油品及油漆稀料、前处理剂等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液化气瓶储存室、变配电室、相互禁忌作业可能引起火灾的区域。3、职责(1)担当部门:主要指在公司内进行维修、改造、施工等临时性作业的部门,如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负责动火申请,平安作业许可书办
2、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对担当的承包方,在公司区域内动火时,负责平安作业许可书的初审及动火作业状况监督。(2)承包方:负责动火作业时的申请,平安作业许可书办理,动火现场的清理及监护等,负责配合、落实担当部门、管理部提出的平安防范及整改、预防措施。(3)平安部:接受动火申请,负责批准平安作业许可证;检查动火作业的平安状况及催促现场改善。4、动火作业的分类(1)动火作业分类:公司内的动火作业分为A级、B级、C级三类。(2)A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易燃易爆场所指本规程第2款第2条规定的区域。(3)B级动火作业:在公司区域内除易燃易爆场所外,有关部门或承包方进行的临时性的维修,
3、改造,施工等动火作业。(4)C级动火作业:主要指在公司焊接线区域内进行的固定的长期性动火作业。(5)遇节假日、双休日或特殊情况时,除C级动火作业外,公司内进行的其他动火作业一律按A级动火作业升级管理。5、平安操作规程1、C级动火作业要求、B级和A级动火作业根本要求(1)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遵守公司相关的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焊割工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2)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对现场平安确认明确高温熔渣、火星及其他火种可能或潜在喷油的区域,该区域周围10米范围内严禁存放任何可燃品(化学品、纸箱、塑料、木头及其他可燃物等),确保动火区域保持整洁,无易燃可燃品。(3)对确实无条件移走的可燃品,动火时可能影响或损害无条件移走的设备、工具时,操作者必须用严密的铁板、石棉瓦、防火屏等将动火区域与外部区域、火种与需保护的设备有效地隔离、隔绝,现场备好灭火器材和水源,必要时可不定期将现场洒水浸湿。(4)高处动火作业前,操作者必须辨识火种可能在潜在的落下区域,明确周围环境是否放置可燃易燃品,按规定确认、清理现场,以防火种油荣耀称号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室外进行高处动火作业时,遇有5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