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许可中介效劳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准中介效劳运行,促进审批提速增效,我县对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效劳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标准,建立了行政许可中介效劳事项清单制度。 一是严格把关,编制清单。在清理标准行政许可中介效劳事项工作过程中,县编委办与县法制办亲热协作,对审批部门提出拟保存的中介效劳事项进行了争辩论证,坚持“三审核三把关,即:各部门报送,县编委办进行初审,把好筛选关;县编委办同县法制办进行联合会审,提出修改建议,把好联审关;最终由各部门核实,把好确认关。经县政府其次十八次常务会审定后,我县形成了政府部门保存的行政许可中介效劳事项清单(67项)和纳入县政府部门审批程序
2、的技术性效劳事项清单(9项)。 二是精细公开,动态调整。我县行政许可中介效劳事项清单和技术性效劳事项清单经县政府审定后,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和部门门户网站进行了详实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效劳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要件名称、技术性事项名称、是否向申请人收费等内容。同时,依据经济社会进展需要和法律法规修订状况,我县还将对两个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三是减负增效,优化环境。各部门不再实施两个清单之外的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效劳事项。同时,我县对应取消了中心和省、市已取消的中介效劳事项6项,不再要求申请人供应相关中介效劳材料。依照规定纳入审批程序的技术性效劳事项由审批部门托付中介机构开展,减轻了申请人的负担,提高了审批效率,将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