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平安工作的协调制度 与有关部门的学校平安工作协调制度 学校与有关部门是保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根底性工作,是关系到一方社会稳定的大事。为做好学校与有关部门平安协调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创设良好的环境,保证师生人身和财产平安,创立“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工作,强化师德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提高防范能力。 二、扎实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以提高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法制素质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不断拓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 三、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
2、。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响,正确疏导。 四、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校的综治活动资料,标准归类。 五、及时排查各类治安隐患;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控制和治安管理。 六、做好合理规划,强化学校的交通平安管理,加强交通平安教育,提高师生的交通平安防范意识;同时,维护好学校大门口周围的交通秩序。 七、建立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动机制。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将消防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 八、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标准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调解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