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打违法犯罪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最近,局部地区发生了无合法证件的小砖窑非法用工和黑恶势力拐骗农民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成心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切实维护我区劳动者特别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合法权益,根据7月6日全省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 会议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年7月5日至8月20日,集中力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
2、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净化我区用工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为加强对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具体工作专班见附件。 二、检查对象 全区各类矿山和非矿山企业,重点检查小煤矿含石膏矿、小矿山、小砖窑、小作坊。 三、检查内容 一依法领取证照情况,包括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及
3、资源许可、生产许可、安全许可等证件。 二劳动用工根本情况,包括招用人员的数量、来源、招用渠道等。 三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 四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成心伤害等。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5日至10日。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公安、监察等部门运用多种途径和形式,广泛开展劳动保障、企业经营、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教育,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老实守信,依法经营;使劳动者学法
4、、知法,懂得运用法律法规,通过正确的方式和合法渠道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单位要在新闻媒体公布举报投诉 ,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举报 :,并邀请新闻单位对专项行动中的重大典型案例进行跟踪报道,为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范围。 二清查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各地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填报?东宝区“四小企业用工情况调查表?,做到不掉一村、不漏一户,对存在的问题要逐项登记,并切实催促企业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受害人要提供一切可能的救援和帮助。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必要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清
5、查整治过程中,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劳动保障部门要组成以劳动监察牵头,劳开工资、就业、社会保险等机构参加的工作专班,对乡村的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场所的名称、地址、负责人、用工人数、用工来源、劳动合同、劳动时间、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及整改处理情况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分。 公安部门要对违法扣留各种身份证件,或者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农民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农民工,拐骗农民工,拖欠工资涉嫌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部门要会同有
6、关部门检查并取缔无合法证照的乡村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 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行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要检查并查处用人单位违反职业健康监护有关规定的行为,会同劳动保障部门坚决惩办非法雇用未成年工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行为。要对违反?职业病防法治?、?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民政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智障人员等特殊受害人员提供及时救助。 监察部门要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参与非法经营,以及涉嫌搞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等腐败问题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
7、,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关闭。 工会组织要加强乡镇、村、企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监督活动,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中受害农民工的善后安置工作。 三检查督办阶段7月20日至8月15日。区政府派出督查组,对这次专项行动进行检查督办。这次专项行动实行旬报制度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每月10日、20日、30日汇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恶性案件,要及时逐级上报。 四总结整改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工作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认真总结,对逾期不改的用人单位要予以通报;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联合共同查处,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绝不姑息。要逐步建立起维权长效预警机制,不断将这项工作推向深入。8月19日前,要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区政府。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