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培育农村优秀有用人才 农村有用人才是指具有确定学问和技能,为农村经济和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进展供应效劳、作出奉献,起到示范或带动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是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局部。依据我省新农村建设对优秀农村有用技术人才的迫切需要,应建立省、市、县、乡四级优秀农村有用人才培育机制,实行优胜劣汰、动态管理,保证质量,推动农村有用人才整体水平的提高。应重点选拔培育科技推广人员、生产能手、经营能人、能工巧匠、文体艺人、乡村老师等六类优秀农村有用人才。 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农村有用人才队伍的培育方式。一是加强培训培育。建立省、设区市、县(市、区)优秀农村有用人才培训
2、机制。每年设区市负责局部有用人才参与省级培训。各设区市、县(市、区)应开展本地培训。发挥农业科技推广效劳体系、农业示范基地、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夫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文化体育团体的培训主体作用。鼓舞个人参与农村各种职业技术推广培训和党员、干部专项培训,提高综合素养。二是结合岗位培育。对不同类别优秀农村有用人才岗位培育应有所侧重,分别对待。三是抓好示范培育。在各地确认一批省优秀农村有用人才示范基地,由省直有关厅局对口关心建设。 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农村有用人才队伍进展壮大。加大投入力度,为优秀农村有用人才供应创业、进展支持。同时,推行政府、社会、企业、个人相结合的多元化优秀农村有用人才队伍建设投
3、入模式。一是设立优秀农村有用人才培育财政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才培训、创业补助、基地示范、鼓励保障等投入。二是对个人创立的新产品、新工艺或开发项目专利,赐予免费辅导申报和品牌设立。鼓舞农科教、产学研、高新尖等项目与优秀农村有用人才开发建设项目结合,着力提高产品科技含量。三是加大对创业和核心农户的支持力度,从中选拔培育一批优秀农村有用人才。 完善工作机制,营造建设农村有用人才队伍的良好气氛。一是建立和完善优秀农村有用人才评价选拔机制。把品德、学问、力量和业绩作为衡量优秀农村有用人才的主要标准,进一步改进选拔方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二是建立和完善优秀农村有用人才鼓励机制。对在科技开发、科技承包、
4、生产经营和社会效劳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优秀农村有用人才应赐予重奖。对在推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展、为“三农效劳中做出较大奉献的要赐予表彰。三是建立优先培育优秀农村有用人才的机制。品牌农业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和文艺体育团体、中介效劳机构等,应优先将优秀农村有用人才培育成为企业技术骨干、各类能手、企业管理者,拓宽分散人才渠道,为人才供应创业支持。四是建立鼓舞优秀农村有用人才主动参与经济建设的机制。制造条件鼓舞优秀农村有用人才以技术、专利、信息、资金等生产要素折价入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按奉献参与支配,共享企业进展效益。五是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根底性作用,出台相关措施,推动生产要素与人才培育结合。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才市场,逐步取消城乡分割的就业政策,让优秀农村有用人才和其他各类人才享有公正就业、学习成才的时机。建立优秀农村有用人才信息库,为政府决策、人才培育、农夫效劳供应信息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