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运输管理所平安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淇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 平安生产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关于平安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全面、及时的掌握我单位及辖区道路运输平安生产真实情况,标准和保障道路运输平安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依法高效开展,催促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止和减少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市运管局相关平安生产制度规定,结合所及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第二条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实施主体。经所平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1个行业平安检查组,1个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即:道路货运检查组和淇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平安领导小组综合督导、暗查暗访
2、组。 第三条平安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责任单位、检查对象、检查频次、检查内容。行业平安检查组和所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按照业务职责分工,主要的检查范围分别是: (一)道路货运检查组1.责任单位:货运科2.责任人:xxx3.检查对象:道路货运企业 4.检查频次。责任单位一年开展平安生产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春运、两会、黄金周、汛期、恶劣天气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要增加检查频1次;在平安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中要适时开展平安检查。 5.检查内容: (1)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不齐全、不在有效期内的。 (2)驾驶证、行驶证、押运员证、从业资格证、营运证是否齐全有效。 (3)
3、未正常使用gps车辆终端平台,未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记录的。 (4)车辆吨位和实际吨位、车辆擅自改型与道路运输证记录不一致、平安设施设备不齐全的。 (5)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平安管理组织机构、各阶段应急预案不健全或不完善、没有签订平安责任书的。 (6)企业没有按时每月召开平安例会、没有定期组织司乘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培训以及没有记录的。 (7)承运人责任险不在有效期内。 (8)企业平安消防设施、设备损毁、短缺不齐全的。(9)其他相关不符合平安规定的工程。 (二)综合督导、暗查暗访组1.责任单位:所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2.责任人:xxx3.检查对象:业务管理科室及所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及平安检查情况。
4、 24.督导和暗查暗访频次。以抽查方式为主,每季度只少进行一次综合督导或暗查暗访,被抽查单位或企业率不低于50%;春运、两会、黄金周、汛期、恶劣天气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要增加检查频次;在平安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中要适时开展督导和暗查暗访。 5.督导和暗查暗访内容 (1)所科室(队)及相关企业贯彻落实市局安委会及所平安领导小组有关平安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 (2)落实平安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情况。(3)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4)平安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等专项活动情况。 (5)春运、两会、黄金周、汛期、恶劣天气等重要时
5、期、重点时段平安生产情况。 (6)平安例会是否严格按照时间、人员要求参会,材料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等工作效能情况。 6.督导和暗查暗访要求及措施: 道路运输平安检查按照“企业自查、责任单位全面检查、所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督查的三级联动方式进行,要做到对辖区内所属行业、领域、各类企业的全面覆盖。对综合督导和暗查暗访出的问题以督导通知3书下发各行业监管部门,由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催促整改落实,对督办通知书的落实情况进行再检查。 第四条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的组织实施 (一)拟定方案。各检查组年初制定当年平安生产检查方案,年中按方案实施检查并建立检查台账。 (二)制定方案。每次检查、督导
6、和暗查暗访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工作重点和人员组成,提出工作要求。 (三)组织人员。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应由2名及以上熟悉道路运输平安生产管理知识的人员组织实施。 (四)现场检查。按照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方案开展现场检查,检查情况要如实填写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记录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如能现场整改的要监督其立即整改。需要限期整改的,对被检查单位下达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被检单位写出整改方案,在限定期限内跟踪落实和组织验收。 (五)检查方式。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要按照“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根据
7、市运管局安委会工作安排,参与相关单位之间互查。 第五条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发现问题的处置 行业检查组对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规行为,在向所平安领导小组和市局安委会及时通报情况的根底上,以书面形式向被检单位下4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催促落实整改,严防隐患酿成事故;相关企业对重大平安生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拒不整改或动作缓慢的,检查单位可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依据平安生产法及其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对其实施处分或上报有权进行处理的部门进行处分。同时由市局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约谈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市局安委会重点督办并作出相应处理。 第六条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要求 (一)检查、督导和暗查
8、暗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规定和相关工作制度,不得泄露检查、督导和暗访人员、时间、地点、单位及路线等信息;制定每次检查、督查和暗查暗访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实施检查覆盖面。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到达20230%,重大隐患催促整改率到达20230%。 (二)行业检查组每季度将检查总结、检查图片、视频等资料分别报送所平安领导小组和市局安委办公室;所相关业务科室每季度形成一次“管行业必须管平安的检查记录(简报);综合督导和暗查暗访组每季度需形成原始督导记录和文字总结。 (三)建立工作台账。要建立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台账,及时将相关文件、文书、资料等归档备案。每年6月30日和12
9、月25日前各行业检查组要分别将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总结报送市运管局安委办。 5第七条保障机制 (一)高度重视。单位要把平安生产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纳入平安责任目标范围,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落实相关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专业设备和装备。 (二)突出重点。促进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突出对存在违法违规运输车次较多的运输企业或上级交办的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 (三)明确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对职责范围和所属行业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三落实,确保平安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取得实效。第八条维修市场、驾培市场、出租车市场等行业检查组在上级主管部门权力下放交接完毕后再进行相应补充制定。 第九条该制度中行业监管责任人如有变动以实际监管责任人为准。 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所平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补充完善。 附件: 1.平安生产检查、督导和暗查暗访记录表2.平安隐患整改通知书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