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0 ,大小:13.36KB ,
资源ID:1980543      下载积分:8 积分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wnwk.com/docdown/198054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2023年国税公告模板.docx)为本站会员(sc****y)主动上传,蜗牛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蜗牛文库(发送邮件至admin@wnwk.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2023年国税公告模板.docx

1、国税公告模板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下面办公室小编给大家带来国税公告,供大家参考!国税公告范文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假设干问题的公告为标准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效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那么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假设干问题公告如下: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二)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三)对纳税

2、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四)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六)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七)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二、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一)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许可权,由设定税务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确定。(二)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三)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效劳厅或者在

3、政府效劳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没有设立办税效劳厅的税务机关指定一个内设机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本级税务机关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纳税效劳司办税效劳处作为窗口,集中受理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三、税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告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告没有规定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本机关管理权限内作出补充规定。但是,不得再向下级税务机关下放规定权。(一)公示。税务机关应当将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

4、书示范文本和效劳指南等在办税效劳厅或者其他办公场所以及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予以公示。(二)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的,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税务机关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的期限内,直接向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见附件1)和本公告规定的申请材料。税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在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中的收件人处签名并注明收件日期。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不得拒绝受理。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网上办理平台等方式提出申请。(三)受理

5、。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以下处理:1.不受理。申请事项属于税务机关管辖范围,但不需要取得税务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同时告知其解决的途径。2.不予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制作并送达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1),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3.告知补正材料。申请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制作并送达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见附件1);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

6、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税务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制作并送达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见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应当明确注明不长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结时限,并对依法不纳入办理时限的工作步骤和工作事项作出具体说明。税务机关制作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应当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者许可专用章)并注明日期。(四)审查。税务机关审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以书面审查为原那么;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实地核实的,

7、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税务人员进行核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务行政许可应当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直接受理、审查并作出决定。税务机关审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相关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五)决定。税务机关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后,应当当场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税务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对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

8、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存在争议的或者重大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作出准予税务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制作并送达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或者许可专用章)的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1),并在作出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日内,在办税效劳厅或者其他办公场所以及税务机关门户网站上公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需要颁发税务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的税务行政许可证件。作出不予税务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制作并送达加盖本税

9、务机关印章(或者许可专用章)的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1),并应当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只在作出决定的税务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效。(六)听证。对于以下事项,税务机关应当举行听证:1.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2.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3.税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事项。听证由税务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主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税务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

10、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税务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税务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税务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税务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七)变更与延续。被许可人要求变更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书面决定。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税务行政许

11、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税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作出税务行政许可决定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税务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税务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书面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八)特别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要求,通过招标方式作出准予或者不予企业印制发票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应当向被许可人颁发加盖本税务机关印章的发票准印证。招标的具体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

12、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税务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税务行政许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税务机关应当在办税效劳厅或者其他办公场所以及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本机关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办理进展和结果。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四、监督检查税务机关应当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利用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将申请人良好的信用状况作为税务行政许可的必备条件,加强对被许可人的效劳和监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活

13、动进行监督检查,可以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被许可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发现被许可人不再具备法定条件时,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发现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情形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理处分。被许可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税务行政许可注销手续,并收回税务行政许可证件。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假设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373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1.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2.税务行政许可工程分项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月28日国税公告范文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

14、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方法,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3月31日国税公告范文三税总函20233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方案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税控系统管理,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对税控效劳满意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集团总部采取集中购置税控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纳税人,其所需的税控专用设备可以直接向航天信息股份或国家信息平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上述两家单位授权的销售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购置。销售单位应保障税控专用设备的质量和如数供应

15、,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者拒绝纳税人购置税控专用设备的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及时为纳税人或其书面委托的单位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发行,不限定只为本省范围购置的税控专用设备进行发行。各地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简化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流程,提高办税效率。二、纳税人购置税控专用设备后,销售单位不得向纳税人指定增值税税控系统维护效劳单位(以下简称效劳单位),不得强迫纳税人接受效劳。纳税人可在所在区域范围内具备效劳资格的效劳单位间自行选择。纳税人向效劳单位提出安装要求后,效劳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纳税人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安装、调试,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或拒绝。承担集团总部集中购置税控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单位,应为纳税人做好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维护效劳,可以自建效劳体系,并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也可委托具备效劳资格的效劳单位提供效劳,并承担相关责任。三、严禁销售单位及效劳单位借销售税控专用设备或维护效劳之机违规搭售设备、软件、其他商品,或收取规定之外的各种名目的费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数据接口标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已对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相关数据接口标准予以发布,供纳税人免费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使用增值税税控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