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组建唐家墩街“大工委的实施方案 唐家墩街党代表发挥作用的规定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街道开展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本着加强和完善城市街道区域党的领导,更好地整合街辖区域党建资源,凝聚街道建设力量,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议政议事、推进街道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开展的党建目标,制定本规定。 一、党代表大会的根本形式 (一)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每届5年。任期内每年举行一次代表全体会议,行使党的代表大会职权,特殊情况下可由街道党工委会决定临时召开。 (二)党代表任期5年。党代表除党代会期间履行代表作用外,在党代会闭会期
2、间,继续发挥代表作用,承担代表责任,履行代表义务。 (三)党代表的联系。街道党工委下设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设街组织科),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联系代表、组织代表、效劳代表等工作。 二、代表权利 1、听取和审议列入党代会议程的工作报告,对需要党代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进行审议和表决。 2、参与街道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向党代会提交议案, 向街工委提出党的建设和街道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和批评。 3、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所在支部(总支、党委)委员会会议、协助支部(总支、党委)做好党的工作。 4、对工委兼职委员进行评议。经代表评议,不称职率达30的工委兼职委员应辞去委员职务。 5、对街工委及其委员进行监督。 三、
3、代表义务 1、将党代会作出的决定按要求向所推选的系统及本单位全体党员进行传达。 2、带头认真执行党代会及街工委的决议、决定。积极向所推选的系统及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宣传党代会精神,支持、监督推选系统及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对党代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的贯彻执行。 3、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与所推选的系统及本单位党员的联系。及时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要求,按程序向党组织如实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4、对街道区域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项调查、视察、研究,积极撰写调研文章。 5、维护所推选系统及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正当权益。定期向所推选系统及本单位的党员汇报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 6、积极参加党
4、员代表活动。 四、代表资格终止、辞职和罢免 1、代表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触犯刑律,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2、代表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履行代表职责的,应辞去代表职务。代表辞职应向街工委提出申请,经工委会批准。 3、代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歪曲党员意愿,参与和支持非法组织活动的,罢免其代表资格。罢免提案须由代表所在的党组织或本推选系统(单位)四分之一以上党员联名提出,或街工委会提出,且情况属实。罢免代表所推选系统(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罢免有效,表决结果报街工委备案。 4、代表工作调动,如调离本地
5、区,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如仍在本地区内,代表资格继续有效,并作为调入后所在推选系统(单位)的党代表。 5、在职党员退休后,如不在本地区居住,其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五、代表补选 因工作需要,街工委可决定增补代表。代表增补除按代表产生程序外,应在年度召开的代表全体会议上予以通报。任期内增补的街道党委委员为当然代表。代表总数一般不超过本届代表名额。 六、党代衰全体会议制度 任期内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全体会议。 (一)会议任务 1、听取和审议街工委年度工作报告。 2、听取上年度全体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听取代表建议案的办理情况说明。 3、审议和决定街工委提出的涉及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区域开展的重大部
6、署、决策。 4、修改或撤销街道党代会和街工委已作出的决议、决定中不妥或错误的局部。 5、审议确定街工委认为需要提交党代会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表决方式 1、代表全体会议决定重要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度。表决以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2、对党内选举、工委兼职委员的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其他问题可以进行举手表决。 (三)决议实施 1、代表全体会议作出的决议或决定由街工委组织实施,并向代表全体会议报告执行情况。代表全体会议的决议或决定原那么上不得更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由工委会决定,及时向 代表通报,并说明情况。 2、凡属重要决议应形成书面文件,发至
7、全体代表。 (四)会议纪律 1、代表不得无故缺席党的代表大会,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向大会请假。 2、代表必须遵守会议的有关规定和纪律。 3、会议期间代表假设要求在会议上发言,必须事先征得会议主持人的同意,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七、附那么 (一)本规定经中共XX县区委唐家墩街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二)本规定由唐家墩街工委负责解释。 内容总结(1)关于组建唐家墩街“大工委的实施方案 唐家墩街党代表发挥作用的规定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街道开展建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本着加强和完善城市街道区域党的领导,更好地整合街辖区域党建资源,凝聚街道建设力量,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代表密切联系群众、议政议事、推进街道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开展的党建目标,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