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县区名胜古迹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XX县区地域广阔,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优美的自然景观与众多历史、革命、文物名胜古迹交相辉映,形成了丰富而独特的风景名胜资源。通过开展风景名胜资源普查,可以更加全面掌握了解我县风景名胜资源根本情况,充实提升我县风景名胜区数量和质量,建立完善的资源保护体系,构建体系结构完整、空间布局合理、功能特征明确、等级层次清楚、地域特色明显的风景名胜区体系结构,为我县生态建设、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展提供坚实的根底,从而带动我县旅游、经济、文化以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开展。 二、普查工作对象和内容 普查
2、的对象是全县范围内具有欣赏游览价值、分布相对集中、具有地域性特色、可开展游览活动的景区景点,包括已经开发利用的风景名胜资源(各级风景名胜、文物保护单位、星级旅游景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水利风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以及具备资源价值尚未开发利用的风景名胜资源。一处风景名胜资源可以由一个景点或者多个景点共同组成。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具有欣赏、文化、科学价值的地形地貌、山体、溶洞、河溪、湖泊、瀑布、林木植被、特殊地质环境等自然景观和宗教寺观教堂、园林建筑、石雕石刻、历史遗存等人文景观及其所处的环境。(风景名胜资源分类表附后) 三、实施步骤 此次普查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6月1
3、日至6月3日)。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设置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间节点,确定普查领导组织机构,明确普查要求,落实普查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合理安排工作部署。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普查和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重要意义、范围和内容,发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普查工作。 (二)资源普查阶段(6月4日至6月15日)。全面开展风景名胜资源普查工作,确定风景名胜资源的位置、数量、资源价值以及保护现状,并对资源进行登记建册。特别是具有重要价值、地域代表性和资源面临严重威胁的濒危风景名胜资源,要独立建档。 (三)资料汇总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各乡镇、各部门在6月1日前将普查资料(包括电子版)整理汇总,上报县城乡建设局。6
4、月20日前县城乡建设局将资料汇总上报市城乡建设局。 (四)资源评定阶段(6月21日至10月31日)。准备迎接省市专家对我县风景名胜资源进行复查评定,确定风景名胜资源等级,制定开发利用方案和保护措施,并对具有重要价值、地域代表性和资源面临严重威胁的濒危风景名胜资源上报省政府,申请专项保护经费,对符合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标准的,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五)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相关部门根据风景名胜资源的普查成果,制定科学的风景名胜资源长远保护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方案,并将普查工作成果、对本地风景名胜资源价值的认识、保护、开发方案、形成文字材料(包括电子版)于11月20日前
5、报县城乡建设局,县城乡建设局整理汇总后上报市城乡建设局。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风景名胜资源普查是一项根底性工作,此次普查工作是彻底摸清我县风景名胜资源数量、分布、特征、等级状况的一次绝好时机,是实现风景名胜资源严格保护、永续利用、造福后代的前瞻性工作,因此,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将普查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普查方案,明确普查人物,细化普查要求,健全普查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各项普查任务。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此次普查工作涉及范围广、调查任务重、要求时间紧、工作难度大,并非某一部门或某一乡镇能够单独完成的。因此,
6、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深入、全面、有序的对各自管辖领域范围内的风景名胜资源进行普查,将普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城乡建设局要认真做好普查资料汇总整理上报工作,同时做好上报后省市专家复核评定等相关事宜的准备工作。县政府成立风景名胜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郭维山任组长,负责我县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检查等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普查小组。 (三)严格推进,确保质量。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政府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应查尽查,保证普查
7、工作覆盖面。严格按照风景名胜资源普查登记表所列内容、认真细致的做好风景名胜资源的实地勘察、信息采集、图片搜集、现状评估等工作,每个景点要有整体风貌图片不少于4张,主要景点图片不少于6张(格式为jpd,像素300dpi以上),尤其对资源特征、保护现状及濒危性说明要阐述清楚,对于资源丰富,且景点相对集中的区域,要对每个景点单独建立信息,确保普查信息、数据等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标准。 内容总结(1)XX县区名胜古迹资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2)(二)资源普查阶段(6月4日至6月15日)(3)(三)资料汇总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4)(五)总结评估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