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经验交流材料司法公信力主要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得到普遍认可,司法权受到广泛尊重和崇敬。在法治社会里,司法的公信力在于公正司法能够为群众所感知和认可,从而获得普遍服从与信赖,直至升华为对司法的信仰。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其中就已经蕴涵了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内容。实现十七大所确定的上述目标,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必须认真研究解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问题。一、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人民法院事业开展很快,司法公信力也得到很大提升。具体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总体是满意或根本满意的,且满意者居多;二是每年召开的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组织
2、的专项检查,对法院总体评价是比较好的;三是法院每年以各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得到的评价也是比较高的。我们认为这是比较客观,也比较接近实际的,是法院工作的主流。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法院司法公信力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司法的公正性还常常受到质疑,司法权威不高,司法环境不佳;审判、执行压力不断增大,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信访不信法现象已经汇就信访的一股“峰流;一些案件案结事不了、终审不终,反复“翻烧饼,使法院判决时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比例一直不高,案件“执行难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偏远地区“私了现象时有发生,法外途径寻求救济彰显
3、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以及对诉讼耗时、耗力的无奈等等。二、现阶段司法公信力不高的成因一是从法院自身看。一局部法官司法能力不强,行为不标准,案件裁判不公,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事实上的侵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消极影响,损害了法院的声誉和司法权威。二是从当事人角度看。利益多元、诉求多样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一些人对司法工作的规律与特点了解不多,对司法预期过高,不能到达便转化为对法院的不满;一些人法治观念淡弱,躲避和违反法律,为到达胜诉目的,托人情、找关系、无理缠讼,败了官司又到法院搅扰、到政府上告、煽动职工闹事,给法院施加压力;一些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三是从社会角度看。中国古
4、代官方倡导无讼、息讼,自古群众就存在耻讼、惧讼和厌讼等心理,对法律缺乏足够的尊崇,在权利需要救济或纠纷需要解决时,人们往往选择权力而不是法律,法律低于权力让人们对法律失去了认同感,而通过权力干预使问题得到解决的现实,更加深了人们对司法的不信任。除此,还有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的因素。再审程序的非理性设计,局部律师的不正之风,以及诉讼掮客对法官的拉拢、腐蚀等等都直接影响到了司法的公信力。三、以法官素质建设为着力点提升司法公信力(一)在加强法官理想信念教育上下功夫。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说,法官是“以心治心,当有高洁之心、清澈之脑。这是法官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应具有的品格。当前,加强法官理想信念教育,核心是要教
5、育法官坚决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卫者,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从政工系统来讲,一是要注意把握队伍的思想倾向,增强法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二是要持续不断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从而确保法官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上下功夫。加强法官的道德约束,是确保司法廉洁的必经路径,因为“正直才是法官之命脉与至德。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在于培育法官的“公正、刚正、清正、勤政理念,努力做到慎微、慎欲、慎权、慎独。一直以来,公众对法官的职业道德问题都很关注,也充满了期待,这是一个动力。法官职业应当是一项自律性的职业,但现阶段,我们还不能单纯依赖法官的自律,因为我们的司法体制、法官制度、审判机制以及司法环境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之处,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探索司法规律,人们也需要逐步理解司法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