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事故上报程序 工程工程发生伤亡事故后,工程经理人应当立即报告。这是一项重要规定,发生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意义重大。可以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以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事故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处理有关责任人员,教育职工和领导干部,加强平安管理,保障平安生产。 (一)事故内部报告程序 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工程经理。 (二)企业事故上报程序 l、重伤、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报告程序 工程经理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八一湖大桥工程指挥部和运城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2、2.特大事故上报程序 发生特大事故,工程经理应立即将发生特大伤亡的情况报告运城管理部门,运城人民政府,并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特大事故上报程序图11-2事故上报时限为24小时内。事故发生单位的行政一把手对事故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如有隐瞒、虚报或者成心延迟不报告的,除责成其补报外,对责任者应该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如延误抢救、扩大伤亡和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