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管理学校平安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学校平安事故认定、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学校平安工作,加大校园平安的监管和防范力度,努力营造平安、有序、稳定的校园环境,标准各种校园平安事件的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杜绝各类平安事故,全面创立“平安校园,特制定我校平安事故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制度。 一、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认真、严肃、标准、实效,学校特成立学校平安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事故认定: 学校对平安事故分为三类。教学事故,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和财务损坏事故。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平安事件,要由学校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责成专人对出现的事件进行认真、详细、
2、准确、客观的调查取证,并提交学校平安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并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进行事故性质的分析、认定,确定事件性质。 三、事故追究: 对学校出现的各种平安事件的性质一旦经学校平安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分析、研究、认定为平安责任事故,并分清事故的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分管责任和协管责任等责任范围,再根据学校制定平安责任事故追究程序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1、追究程序: 教学事故: 教学事故责任追究程序: 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平安办公室主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校长 学生人身伤害(亡)事故: 学生人身伤害(亡)故责任追究程序: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平安办公室主任分管平安副校长校长 财物损坏事故: 课任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总务主任平安办公室主任分管总务副校长校长 2、责任追究: 对平安事故的当事人视事故范围、性质、责任和影响进行平安事故责任追究,追究形式分为:班级扣分、经济处分和行政处分三类,具体标准由学校平安事故认定、追究工作小组认定、实施。 本制度内容不尽之处将在具体实施过程不断加以补充、完善,并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