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街道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街道居民天然气使用中的安全管理,督促居民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天然气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天然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如下:一、天然气灶具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定 1、每次操作灶具前,使用人员应负责对现场安全环境、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须符合安全条件后才能开灶。2、严格执行开灶操作顺序,具体顺序为:开燃气管道阀门开燃气设施阀门小开灶燃气阀门点燃灶头后加气调节火焰。点火生灶一定要“火等气”,坚决不能“气等火”。3、使用灶具时,如有一段时间不需要使用灶具时,操作人员应关闭灶具开关;如较长时间不需使用灶具时,应关
2、闭管道阀门开关。4、灶具使用结束关闭时,必须关闭燃气管道阀门、关燃气灶阀门。关灶时,要防止出现关而不紧现象。5、使用人员在操作中发现停气现象时,应按关灶顺序和要求关闭各道开关和阀门。6、使用人员在操作中出现故障,须立即报修,并挂上类似“禁止使用”标识。二、燃气管道、灶具的日常安全管理规定 1、使用的灶具应选用符合国家产品生产、产品检验合格的天然气专用灶具。2、严禁私拆私改和随意安装燃气灶具。如需改装灶具或安装、维修天然气管道设施,必须要有管道燃气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3、无架灶具应安装在耐火灶台上,灶下禁垫可燃易燃材料,并安装在避风的地方。灶具不得直接安装在气表之下,距气表水平间距不应小于
3、300 毫米,气表距地面为 1.6 米左右。4、连接灶具的橡胶软管(或金属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 10 公分以上的距离,以免被火烤焦(或发烫)。软管正常使用中,一年内必须更换,如软管出现问题,必须立即更换。5、严禁将燃气管道当作负重支架或电器设备的接地导线。6、严禁在天然气管道上晾晒衣物,堆压各类物品,以防止管道外部受力,管道接口松开或脱落,天然气外泄造成事故。7、严禁在燃气管道四周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的物品。8、严禁用金属敲打管道,用脚踢管道阀门、灶具上的开关。9、灶具长期不使用的,应关闭管道 三、日常安全检查规定 1、用户自检:用户使用前必须检查橡胶软管(金属管)有无松动、脱
4、落、橡胶软管有无龟裂老化(金属管有无锈蚀)现象;灶具火口有无堵塞;灶具、管道开关、阀门是否在“关”位,阀门“开”、“关”标识是否齐全完好。2、村级检查:(1)、村级燃气安全管理人员,不定期对自己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包括用户灶具、燃气管道阀门等必须全面认真的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填写检查记录。(3)、设立燃气管道专检日制度。燃气泄漏专检每月一次,为每月第一个星期(周二)下午,由燃气公司和村级安检人员共同实施。(4)、制定天然气管道专项检查检测情况记录表。记录表将该区域每点检查检测内容列表,各类检查人员应逐点检查逐点记录。四、漏气事故的检测方法和应急情况的处置规定 1、当怀疑管道、气管、阀门等泄露
5、气体时,可按下列步骤处理:(1)、将燃具全部关闭,观察计量表的最后一位数字,经长时间仔细观察是否有走动现象,如表的数字走动说明有漏气。(2)、用肥皂水或高泡洗衣粉水刷在阀门、管道、接头等处,如有鼓泡现象,则有漏气点。(3)、关闭计量表前面的进气阀门,向燃气公司报修。2、发现并证实室内燃气泄露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1)、打开门窗,保持室内通风;(2)、关闭管道总阀,疏散室内人员;(3)、杜绝火种,禁止在现场开、关电器、拨打手机(电话)和使用明火检查及查看漏点。(4)、到室外安全地点拨打报修电话;(5)、加强漏气点外围警戒控制,禁止闲杂人员进入。3、室外燃气管道等设施发生泄漏情况的处置程序和要求:(1)、室外地面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员应在安全地点第一时间向燃气安全员和燃气公司报告,在管理人员到达前,须禁止各类车辆和人员进入或穿越该区域;管理人员到场应拉出警戒线,禁止非检修人员进入。(2)、地下燃气管道发生泄漏后,泄漏的燃气会渗入到周围的下水道、窖井及其他地下密闭的空间,一旦遇到明火,很容易产生燃气爆燃事故。如发现室外地下燃气管道泄漏,应立即在安全的地点通知燃气公司组织抢修,管理人员对修漏现场进行安全监护,禁止火种进入泄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