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相关的机制 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XX县区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开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院农场、九龙社会事务管理局、县直相关单位: XX县区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开工作机制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1日 XX县区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动 工作机制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全面整合我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力量,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各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开工作机制,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开
2、工作机制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机制。 第二条灭火是指公安消防部门依法承担的火灾扑救工作。 消防应急救援是指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组织指挥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县政府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我市较大以上火灾扑救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建县本级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指挥长由县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军政主官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武警XX县区中队、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
3、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县城管局、县园林局、县自来水公司、XX县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 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XX县区公安消防大队。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指挥机构职责 县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本级预案处置的较大火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县本级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灭火和救援;确定总体灭火和救援决策行动方案,下达灭火和救援指令,并根据灾情变化,适时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 (二)部门共同职责 1、健全本部门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开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完善联开工作制度和预案。 2、加强本部门联动力量的管理
4、和训练,定期参加联开工作会议和演练。 3、接到命令后,组织本部门联动力量迅速出动,按要求到达现场,受领并完成分配的处置任务。 (三)部门具体职责 1、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统筹制定完善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动预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扑救及消防应急救援的处置工作,较大以上火灾扑救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按规定上报市政府。 2、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及联合演练所需经费的保障,并做好相关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根据现场处置需要,调集治安、交通管理等相关警种到场,组织警力实施现场交通管制和警戒,确保灭火救援区域交通顺畅,保障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5、保护现场指挥部及作战区域要害部位平安,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对处置现场内的人员进行疏散。较大以上火灾扑救和消防应急救援工作情况,按规定上报县政府。 3、县消防大队。根据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用正确的处置措施,严密组织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县武警中队。分别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武警官兵到场,协助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人员营救和疏散物资。 6、县民政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对符合条件的灾民,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根本生活保障工作。 7、县环保局。负责现场监测后,协助救援队伍划定灭火救援现场危险区域范
6、围;对大气和水环境进行监测,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质量标准,确定超标区域范围和污染物质的成分及浓度;为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火灾及消防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 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抚恤等提供资金保障;配合做好灾害事故善后工作。 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建筑专家以及供水、供气相关部门对受灾害事故影响的建筑、供气、供水设施进行平安评估,协助灭火救援工作开展。根据消防部门需要,调集大型工程机械设备,为灭火救援提供有力支持。 202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处置现场所需物资的运输保障,组织协调因灾受损道路的抢修工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
7、和撤离人员及疏散物资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11、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实施现场急救及伤员的转运、治疗工作,并负责事故现场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必要时与上一级医疗卫生机构联系,确保伤员的有效救治。 12、县安监局。负责调集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等专家、技术人员及救援装备为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装备支持。 13、县气象局。负责监测灭火救援处置现场气象信息,做好分析预测,及时为现场提供风向、风速、气压、温度、湿度、雨量等实况和预报。 14、县自来水公司。调度市供水总公司对灾害事故救援现场自来水管网增压、减压工作,必要时停止局部地区的供水;安排专人会同消防部门定期对市政消火栓进行巡查维护。 15、县城管局、县
8、园林局。负责调度市环卫处洒水车和园林绿化水车对火灾现场消防车辆进行供水,必要时可在消防部门的组织指挥下调集车辆参与灭火救援处置工作。 16、县供电公司。负责调派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和救援力量为火灾和消防应急救援现场处置提供技术支持,实施断电、架设临时供电线路或调度应急供电设备等措施。 第三章联开工作制度 第五条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每年组织市本级成员单位召开一次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开工作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报经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具体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主要通过专题调研、交流培训等形式,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专业优势,分析研究在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社会联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9、,协调解决联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联动协作机制。 第六条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开工作的日常联络。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 等根本情况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消防支队备案。联络员应相对保持稳定,如需变更应及时报备案部门。 第七条专家组制度。在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由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主要负责全面分析灾情、险情,确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指导救援力量科学、高效、平安的处置。 第八条值班工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制定日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全天候值班,保持值班 24小时畅通;接到命令后,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负责同志
10、报告,按要求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协助救援。 第九条定期演练制度。县政府每年组织县本级成员单位进行1至2次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提升协调联动能力。 第四章联动响应 第十条县政府根据火灾与消防应急救援处置需要,视情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的指挥部,统筹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指挥部下设作战组、专家组、供水组、通信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清障破拆组、平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相关联动单位要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按照指挥部的任务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第五章督导检查 第十一条县政府负责市本级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开工作督导检查,原那么上每年一次,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及特殊时期可视情组织。 第十二条督导检查指定成员单位带队负责,可采取联合督察、分片督导等形式进行,主要对各成员单位落实灭火与消防应急救援联开工作职责和任务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督导检查结束后,由县政府通报督导检查情况。 第六章附那么 第十四条本工作机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