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证件办理首问责任制 (一)首问责任制适用于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是指对来计生办办理事项的人员进行受理或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 (二)首问人的责任 (1)对来计生办办理相关证件的人员,应当热忱接待,准时受理有关事宜和解答询问,并一次性告知相关事项。 (2)办事所涉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首问人亦应热忱相待,是其他岗位受理范围的,应主动告知其相关岗位受理,必要时应关心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不属于计生办受理范围的,应告知其受理的相关部门或单位;并尽自己所能赐予指导和关心。 (3)对来本中心联系工作的人员,首问责任人要准时负责地介绍给有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有责任供应相关的效劳。 (4
2、)首问人在接待过程中,应文明礼貌,热忱大方,使用文明用语,要为办事人着想,不得冷漠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三)对来本中心举报、投诉、来访的人员,首问责任人应认真负责地听取、记录状况,说明相关办事程序,并依据其内容、性质,负责介绍至相关人员负责接待。觉察重大紧急问题准时向领导报告。 (四)首问责任制要求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必需生疏本职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同时了解其他岗位的主要职责,强化职业道德,树立为民效劳的意识,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效劳质量。 (五)强化公仆意识、责任意识,以基层满足、群众满足为标准,讲究效劳质量,凡能马上办理答复的,必需准时办理答复,不得拖延;如状况特殊一时无法办理答复的,应按规定程序,要求尽快予以办理答复,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的整体形象。 (六)对首问责任人不能切实履行好首问责任,违反首问责任制有关规定的,经查实,应赐予教育或通报批判,情节严峻造成不良影响的,视状况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