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必备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医疗机构公章的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和其他就诊资料,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请加盖医疗机构鲜章; 4.受伤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事故发生时相关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证言; 6.证人的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有效证明; 7.交通事故和治安事件还须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公安机关有效证明材料。 8.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
2、据:(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
3、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确实认。 证人证言(样本) 本人姓名,家住,现在工作,身份证号码为,现就受伤情况做如下证言: 受伤职工是厂(公司)职工,从事工作。该职工于年月日,在地方从事工作时,由于原因,导致其受伤(具体受伤部位和受伤程度,例如头部受伤,死亡等)。 本人保证以上证言属实,自愿对以上证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因虚假证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证人:(加盖手印) 日期: (证人 :,联系 :。)附注: 1.证人须附其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份; 2.一人一证,至少提供两人以上证言(不能两人在同一证言上签字)。 参加工伤保
4、险的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需要注意的: 1.所有手写材料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2.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将其原件提交工伤认定部门与原件核对; 3.死亡或一次性受伤三人以上的事故必须24小时之内报告,一般事故3天之内报告;报告必须一式两份,一份交工伤认定部门,一份交工伤待遇审核部门; 4.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受伤职工需要注意的: 1.所有手写材料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 2.以上所有复印件必须将其原件提交工伤认定部门与原件核对; 3.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