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利工程建设廉政监督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区水利工程建设的全程监督,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效顺当进行,确保我区水利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廉洁工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廉政监督员的条件及管理 (一)廉政监督员的条件 1.生疏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坚持原那么,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保守隐秘; 3.具有确定工程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力量。 (二)廉政监督员的管理 廉政监督员实行聘任制,由项目实施单位纪委负责选聘解聘、管理和考核。派驻的廉政监督员依据工作需要在本单位具有相关专业学问、廉政意识强、素养高的人员中聘请。廉政监督员接受单位派驻纪检组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对局党组负责并报告
2、工作,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督。 二、廉政监督的对象及范围 廉政监督员监督的主要对象为市区水利局实施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包括项目涉及的牵头实施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资金使用拨付单位及其他协办单位。项目监督的时间,由水利局党组依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从建设工程项目开头到工程竣工验收为止)。 三、廉政监督的事项及重点 廉政监督事项主要是监督工程项目实施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的状况,即执行国家根本建设程序及项目管理规定、招标投标法、根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状况;资金使用和管理状况、项目进度状况;执行财政、审计等部门关于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状况等。其重点为: (一)工程建设项目决策
3、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规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二)建设用地手续是否合法、标准、完善,是否存在未批先用等问题。 (三)规划许可是否标准,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转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四)是否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活动是否标准。 (五)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是否依据规定缴纳保证金、施工项目班子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全都,是否实行压证施工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合同,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转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平安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六)物资选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程序是
4、否标准,监管是否到位,工程是否存在严峻超概算问题。 (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亮,工程建设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是否建立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及公告制度。 (八)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工作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履行廉政承诺书的商定责任,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四、廉政监督的环节和方式 廉政监督的重点是程序监督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在具体工作中,廉政监督员可从招标投标、物资选购、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管理、质量监管、平安监管等环节着手进行监督。监督工作方式可实行过程监督、日常检查、重点抽查、受理信访等。 五、廉政监督员的职权及职责 廉政监督员有权查阅建设项目全部资
5、料,有权参与争辩监督检查项目的有关会议,有权参与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建设过程的监督,有权询问项目实施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权提请并催促被监督单位对觉察的问题准时进行整改,有权接受单位、个人对项目建设的反映。项目实施中,消逝设计变更、方案优化调整、设计漏项等涉及工程量、投资增减的事项,廉政监督员必需对以上变化事项签字认可,才能作为施工单位结算工程量与价款的依据。 廉政监督员进驻项目后,对监督检查中觉察的重大问题、受理信访反映的问题应准时报告,同时应留意妥当保管有关资料,遵守保密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监督检查中觉察的问题,局党组要责成和催促项目业主及相关主管部门准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落实的,严格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追究。 六、严峻纪律责任 廉政监督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在监督检查中应坚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原那么,认真履行职责,乐观主开工作,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在行使监督检查职权过程中,不准接受与项目、企业有关单位及人员的宴请、馈赠;不准利用职权影响为自己及亲友谋取利益;主动接受项目参建单位和企业的监督;廉政监督员实行回避制度,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有关规定,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