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导方案 按照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那么,精准施策常态化疫情防控,持之以恒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充分发挥药店的“前哨作用。 二、工作任务 1、落实疫情期间防护物资的准备工作,做好口罩、消毒液、酒精等物质储藏。 2、落实药店疫
2、情防控主体责任,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开展员工健康教育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培训。 3、从业人员要佩戴口罩等防护物品,每天营业前须对从业人员进行扫码、测温,合格前方可上岗;并视疫登记情形势变化对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4、进店购药人员应佩戴口罩。对进店顾客须进行扫码(登记)、测温,对测温发热者立即拨打疫情举报 0432-65223805。 5、加强药店日常防控措施,可在店内设置隔离带、隔离台、隔离区等方式销售药品,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 6、每天对场所进行消杀和通风,重点做好登记物品、收银台等部位的消杀。 7、做好购置“一退两抗药品(详见附件1)的顾客实名登记,特别是境外和重点
3、地区返(来)吉购药人员实名登记。并将登记信息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分局。 8、严格遵守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用品等从合法渠道购进。 9、积极组织货源,稳定医药价格,不作虚假宣传,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2023、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防控措施的解读和宣传,在药店营业场所的显示屏显示或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防护知识海报,正确宣传引导告知所有顾客需配合和本卷须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疫情防控有关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各项防疫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对销售的药品需实名登记的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上报,不准虚登、漏登、瞒报、迟报。 3、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进店人员进行扫码测温,按照防疫要求填写各项记录,内容要真实、完整、准确并做好留存。 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求药店现场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违反防控要求和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将定期进行通报。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