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道酬勤中石化液氨消费储运平安治理规定 1 根本要求 1.1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向所在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获得液氨消费、使用、储存、运输资质许可。 1.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消费、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平安治理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制定液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置与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相习惯的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 1.3 消费、使用、储存、运输液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有关预防和处置液氨泄漏、中毒、着火、爆炸等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从业人员,应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平安技术培训考核治理方法,获得相关特种作
2、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 1.4新、改、扩建液氨消费、储存装置含液氨装卸设备的平安、消防、职业卫生设备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1.5 消费、使用和储运液氨的单位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中国石化相关技术和平安治理规定。 2消费与使用治理 2.1 液氨消费单位要严格操纵液氨产品中水和油的含量,保证产质量量,防止设备腐蚀,确保下游装置平安消费。 2.2各单位应按照中国石化职业卫生治理规定、中国石化个体防护用品治理规定,建立个体防护用品的配置、发放和使用治理制度。除一般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为液氨作业岗位、消气防人员装备过滤式防毒器具、空
3、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防冻手套、防护眼镜等特种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过滤式防毒器具、防护眼镜、防冻手套应满足岗位人员的需要,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服每个岗位至少装备2套。 2.3 液氨作业场所应按照中国石化高毒物品防护治理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冲淋洗眼器、固定式或便携式氨检测报警仪及应急通讯器材等平安卫生设备,以及醒目警示标志、警示说明、警示线、风向标,并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完好。 2.4对新安装或检修后初次使用的液氨储罐、槽车、罐车、管线,应用氮气置换其内部气体氧含量小于0.5%后,方可输入液氨。关于初次输入液氨的储罐、槽车、罐车,应操纵流量和速度,同时监控罐体温度,防止液氨在容器内
4、迅速气化后造成罐体骤冷。 2.6 正常消费时,宜将液氨储罐操纵在较低液位,液氨储罐的高液位联锁或上下压力联锁必须投用,不得摘除;任何情况下,液氨储罐的最大充装量不得超过储罐容积的85%,上下压力联锁应与小冰机自启自停相连。 2.7液氨长输管道按照中国石化油气长输管道平安治理规定进展治理。 3储存治理 3.1液氨储罐可分为全冷冻、半冷冻和全压力式3种方式,其设计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等标准。液氨储罐应设液位计、压力表、平安阀呼吸阀以及静电导除等平安设备,低温液氨储罐应设温度指示仪;按照工艺条件,宜设置上、下限位报警装置;要采取良好的绝热保冷措施。液氨储罐进出口管道应设远程自动切断阀。 3.2液氨储罐应为地上布置,不得将常压液氨储罐和压力液氨储罐同区布置,必须设有备用事故液氨储罐及其系统。事故液氨储罐最小储量不得小于最大罐容的25%。 3.3 液氨储罐区的消防冷却水系统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 50160等标准要求,其消防用水连续时间按6h计算。其中,全冷冻式液氨储罐的消防水冷却系统按照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外壁为钢制单防罐的要求设计;全压力式液氨储罐宜采纳固定式水喷雾系统和挪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宜小于6L/minm2,其他消防要求与全压力式及半冷冻式液化烃储罐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