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管理区202X年法治政府工作述职报告XX管理区202X年法治政府工作述职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目标,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我区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尽职尽责,促进法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我为组长,管理区主任为副组长,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办(站、所)、各村(社区)配合抓的工作格局。二是
2、强化工作落实。制定依法治区责任制实施方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办所中心以及各村,层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狠抓落实。三是严格考核评估。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我区重点工作和任务同步推进,推动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与美丽乡村建设、平安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 二、学法用法,促进全民守法 一是带头学法用法。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区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了管理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年度学法计划,多次在管理区党政班子会、全区干部大会开展专题学习,先后对宪
3、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重要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学习。二是抓实干部法治教育。通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专题组织学习党纪法规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22年度区机关全体干部学法考试合格率达100。三是加强全民普法教育。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结合国家宪法日、国家禁毒日等重要法治宣传节日,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基层等系列活动,针对性地讲解了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普法学习氛围。 三、完善制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是落实政府法律顾
4、问制度。聘请XX律师事务所XX律师担任管理区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为促进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大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建设。全面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我区行政执法人员全员通过综合行政执法证考试,努力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各执法站所、全体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杜绝失职、渎职和不廉洁行为发生,树立从严执法、执法为民的形象。三是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区执法单位全覆盖。主动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执法
5、程序、执法事项,及时对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全力推进“三项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稳步高效完成。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使办事制度、服务方式、办公场地和设施标准化;积极完善“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推广使用,着力解决为群众办事程序繁琐、权责脱钩、监管不力等问题。 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 一是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大事不出区,小事不出村(社区)”的原则,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党委委员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6、、舆论监督,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三是依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强化属地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网上信访机制,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依法办事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区、村(社区)干部法治意识更新学问学用结合不好,底线思维不够,直接导致依法办事、依法处理个人事务方面仍显缺乏。二是执法力量仍然薄弱。区执法队伍力量建设力度不够,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队伍中取得行政执法证、具有法律专业学问的人员仍然偏少。三是相关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处于制度层面,行政惩罚执法网上公开的及时性、规
7、范性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配强配齐行政执法干部队伍,推进法治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全区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宣传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相结合,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积极推进驻村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服务进一步向村(社区)延伸,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定期举办法治讲座,普及与日常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入参与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调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