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调研报告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调研报告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我们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现状:近几年,xx司法局不断加强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职责,促进了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的提升,依法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得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健全机构,配备人员。除了基层股、律师法律援助管理股等涉及行政执法股室外,专门成立了法制股,作为县司法局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了工作职责,配备了工作人员,建立了执法档案,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
2、核和管理,为全面依法行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学习型机关建设活动,不断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系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得到增强,依法行政逐渐成为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实际行动。二是明确职责,深化职能。根据县里统一安排,对全局行政权力和职责进行了全面清理,梳理了濮阳县司法局责任清单。 (二)存在的问题:作为政法单位,司法局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相比,职能比较弱,个别认为司法局行政执法工作是一项可有可无的工作,主动执法意识不强,执法监督职能弱化。二是业务不熟,影响进展。近年来,由于司法行政职能的增强,国家赋予了许多新的执法职能,而执法人员囿于老的观念和老的办法,缺乏积极主动
3、学习意识。跟不上形势发展。再加上司法行政依法行政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干部职工面临新的挑战,素质有待提高。三是人员太少,难以兼顾。由于机构编制所限,局机关人员年龄偏大,青黄不接,依法行政工作难以全面到位,影响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司法所工作现状、问题及规范其行政行为的做法和打算 (一)工作的重要性:司法所作为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4、司法所行政行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司法所作为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担负基层司法行政管理职能,虽然实行以县司法局管理为主。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辅的体制,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其日常工作受制于当地政府的安排,不能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二是司法所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而大部分司法所面临人员太少的问题,全面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还难以到位。三是司法所办公经费短缺。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运作只能倚仗乡(镇)人民政府的支持,而近年来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如司法所办公用房得不到保障。也一定制约了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司
5、法所队伍整体素质还跟不上司法行政事业依法行政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规范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行为的打算和建议:一是依法确定司法所的建制和职能。基层司法所作为县(区)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目前只依据司法部的规范性文件来确定基层司法所的建制和职能是远远不够的,应通过国家编制部门或国务院的文件、行政法规来依法赋予基层司法所的地位、性质及职责权限,才能有利于基层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也才更有利于规范其依法行政行为,有效发挥的司法所职能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从人员数量看,基本上能达到每所至少3人的要求,但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人员仍偏少。从人员素质看,要大力加强司法所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
6、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基层司法所人员的基本素质,为规范司法所行政执法行为倾注正能量。三是加强基层司法所物质和经费保障。要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加大对司法所的经费投入,基层司法所也要适当争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的经费支持。通过各级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大对司法所的投入,改善司法所的办公条件,切实保障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纠纷排查、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项工作所需经费。四是整体推进基层司法所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工作向纵深开展。以全面开展“法治濮阳”建设活动为中心,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制度规范和创新,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落实管理制度,推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上新台阶;广泛整合社会资源,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三、下一步行政执法工作的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行政执法的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二)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