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CRPHDYW 华 润 电 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华 东 大 区 新能源运维公司企业标准 Q/CRPHDYW 2208.11.01-2017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2017-07-25 发布 2017-08-25 实施 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大区 新能源运维公司 发 布 _ _ Q/CRPHDYW 2208.11.01-2017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与定义.1 4 职责.2 4.1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委员会.2 4.2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EHS 委员会.3 4.3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EHS
2、 第一责任人).3 4.4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3 4.5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EHS 消防安全责任人(EHS 第一责任人).4 4.6 消防安全管理人.4 4.7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EHS 管理岗.5 4.8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运营值班人员.5 4.9 志愿消防员.5 5 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5 5.1 火灾危险识别与风险分析.5 5.2 消防组织建立.6 5.3 消防设施配置.6 5.4 消防管理.7 5.5 火灾事故处理与上报.12 6 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12 7 检查与考核.13 8 报告与记录.1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3、表格样式.14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内容.29 Q/CRPHDYW 2208.11.01-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是按照Q/CRPHDYW 2301.01.02-2017企业标准编写管理标准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主要起草部门:EHS办公室。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 伟。本标准审核人:丁 洋。本标准审定人:刘华巍。本标准批准人:苏 彤。本标准由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EHS办公室归口管理。本标准2017年首次发布。Q/CRPHDYW 2208.11.01-2017
4、1 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重要风险识别与控制、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各部室、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消防设备设施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2011公安部令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14公安部令第120号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16公安部令第122号 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 GB50
5、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50016-2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6-20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3495-2016 消防安全标志 DL/T796-2012 风力发电厂安全规程 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消防 是指有组织的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处置和扑救火灾、爆炸事故的人类社会活动总称。消是指火灾扑救,防是指火灾预防。3.2 消防安全责任人 是指对本单位主要
6、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3.3 消防安全管理人 Q/CRPHDYW 2208.11.01-2017 2 是指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的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3.4 防火重点部位 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3.5 火灾 是指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3.6 消防设施 是指固定的消防系统和设备。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类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防火门等。3.7 消防器材 是指移动的灭火器材、自救逃生器材,如灭火器、防烟面罩、缓降器、消防破拆工具、消防沙等。3.8 消防安全标志 是指用以表达与
7、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标志,包括火灾报警和手动控制的标志、火灾时疏散途径的标志、灭火设备的标志、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物质或场所的标志等。3.9 安全出口 是指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疏散楼梯或直通室外的门。3.10 维修 为确保灭火器安全使用和有效灭火而对灭火器进行的检查、再充装和必要的部件更换。3.11 再充装 为灭火器重新灌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3.12 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4 职责 4.1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委员会 Q/CRPHDYW 2208.11.
8、01-2017 3 4.1.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4.1.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消防安全监督部门,确保消防管理和安监部门的人员配置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4.2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EHS 委员会 4.2.1 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4.2.2 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明确消防管理人员和消防安全监督人员。4
9、.3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EHS 第一责任人)4.3.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运维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4.3.2 将消防工作与运维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3.3 为运维公司及所属项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3.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3.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3.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4.3.7 组织制定符合运维公司及所属项目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
10、.3.8 确定运维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4.3.9 发生火灾事故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4.4 华东大区新能源运维公司 EHS 办公室 4.4.1 熟悉国家有关消防法规,以及公安消防部门的工作要求;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4.4.2 拟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及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4.3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监督工作计划,制定消防安全监督制度。4.4.4 组织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和处理情况记录,督促隐患整改。4.4.5 指导、督促各单位制定和执行各岗位消
11、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设施运行和检修规程等制度,以及制定风力发电机、变电站、废油库、柴油发电机等重要场所及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4.6 定期向消防安全负责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4.7 对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Q/CRPHDYW 2208.11.01-2017 4 4.4.8 督促落实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设备(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4.4.9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4.5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EHS 消防安全责任人(EHS 第一责任人)
12、4.5.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4.5.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4.5.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5.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4.5.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5.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4.5.7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4.5.8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4.5.9 发生火灾事故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
13、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4.6 消防安全管理人 4.6.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6.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6.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6.4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6.5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6.6 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4.6.7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
14、管理工作。4.6.8 拟订年度消防管理工作计划。4.6.9 拟订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4.6.10 负责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负责或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检验、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确保完好有效。4.6.11 管理志愿消防队。根据消防法规、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和实际情况配备消防员和消防装备器材,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维护保养装备器材。志愿消防员的人数不应少于职工总数的 10%,重点部位人数不应少于 50%,且人员分布要均匀;年龄男性一般不超 55 岁、女性一般不超 45 岁,能行使职责工作。根据志愿消防人员变动、身体和年龄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或补充
15、,并公布。Q/CRPHDYW 2208.11.01-2017 5 4.6.12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消防档案。4.6.13 将消防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确保消防安全资金的落实,包括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教育培训资金,以及兑现奖惩等。4.6.14 指导、督促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标准。4.6.15 指导、督促按照要求组织风力发电机、变电站、废油品等重要场所及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4.6.16 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实行每月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建立检查和巡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4.6.17 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应急疏
16、散预案。4.6.18 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6.19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7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 EHS 管理岗 4.7.1 负责组织识别现场消防器材配备要求。4.7.2 负责组织消防培训、演练工作。4.7.3 负责监督消防设施维护工作。4.7.4 指导、督促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标准。4.7.5 指导、督促按照要求组织风力发电机、变电站、废油区等重要场所及重点部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4.7.6 指导、督促实行每月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建立检查和巡查记录,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4.8 检修基地、独立风电场及光伏电站运营值班人员 负责消防器材日常检查工作。4.9 志愿消防员 4.9.1 掌握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等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4.9.2 熟知相关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发生火灾时能熟练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及进行应急救援。4.9.3 根据工作安排负责一、二级动火作业的现场消防监护工作。5 管理活动的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