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有限公司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办法(试行)X有限公司重点工作任务督办办法(试行) 为拓展延伸“13710”工作制度,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强化刚性约束,提高落实效能,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来源 (一)上级单位转来的已纳入政府“13710”信息督办系统的事项; (二)工作落实类事项:集团公司安排部署的事项;公司确立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清单;公司办公例会安排的事项、公司其他会议交办事项。 (三)限时办结类事项:集团公司安排部署的需要紧急处理事项;公司公文处理事项;各部室报请公司批示或协助办理的事项;公司领导安排的需要紧急处理的事项。 二、督办原则 (一)事项明确原则。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切
2、实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任务“清零”落地。 (二)责任明确原则。要将督办事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室和责任人,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时效明确原则。盯住关键环节,严格工作时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责任主体 (一)立项主体。公司综合办公室为重点工作任务的立项主体,将已纳入政府“13710”信息督办系统的事项、限时办结类事项和工作落实类事项,经综合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后,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督办事项。 (二)落实主体。各重点工作任务牵头落实部室为落实主体,要在进度要求时限内完成并反馈办理落实情况。落实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组织协调,亲自研究部署,推动任务落实。
3、 (三)督办主体。按照“谁立项、谁督办”的原则,立项主体兼为督办主体,综合办公室履行督办责任。 (四)协调主体。对督查发现的进度落后、标准不高等问题,由立项主体报请落实主体的分管或联系领导协调督促落实。 四、督办流程 (一)承办上级单位转来的已纳入政府“13710”信息督办系统的重点工作任务,承办主体要严格执行政府“13710”工作流程。 (二)承办工作落实类事项 1.对集团公司安排部署事项、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及清单,由综合办公室按季度梳理汇总,对落实主体实施清单跟踪。 2.对办公例会交办事项及公司其他会议交办事项,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督办事项清单,并在下一次办公例会上定期通报;对未按照时间
4、节点完成的事项,由落实主体负责人汇报,并说明未完成原因;落实主体要在规定时间内向综合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直至销号清零。 (三)承办限时办结类事项 1综合办公室要按照流转程序及时将限时办结类事项呈送公司领导批办,确保领导在1天内完成研究部署。因外出、商务活动、会议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的,应在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提前将事项同步至落实主体。 2.落实主体在收到领导批办事项后,要在3天内向综合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 3.对有明确时间节点规定的,落实主体要在规定时间节点内落实解决;对一般性问题,原则上落实主体要在7天内落实解决;对项目推进中的重大复杂问题,原则上落实主体要在
5、1个月内落实解决。 (四)持续督办 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实际,对在一个月内确实解决不了的事项,落实主体要确定解决的时间节点并制定推进方案,报经立项主体分管领导同意,转入“持续督办”,逐月反馈、季度小结、年底清零。所有事项年底都要销号清零,做到件件有结果。 (五)催办 综合办公室要通过电话沟通、短信提醒、当面提醒等方式实施督办。对限时办结类事项,进行催报催办;对情况复杂、需要较长时间办理的事项,实施动态跟踪,必要时实地跟踪督导;对于全局性、综合性的重大事项,综合办公室与相关部室组成工作组,开展联合督办。 (六)归档 综合办公室负责建立台账,进行督办汇总、跟踪销号。 五、问效问责 (一)对督办工作落实有力、办理及时的部室,公司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落实措施不得力、组织不到位、责任不衔接、作风不扎实,以及弄虚作假、效能低下、失职渎职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落实主体及其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公司将采取提醒谈话、书面告诫、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通报批评以及其他组织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六、附则 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