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镇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镇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强化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增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职责意识,以建立国土资源基层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国土资源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1、镇政府与各协管员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状。 2、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二、考核内容 1、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 2、国土资源日常巡查情况; 3、协助查处违法案件情况; 4、协助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5、地质灾害防治及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 6、协助做好个人建房、项目用地、征地拆迁、土地登记等工作情况
2、; 7、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落实情况; 8、反映工作意见建议情况; 9、学习培训情况; 10、工作效率。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步骤。考核采取听、查、看、评相结合的办法,对各村协管员履行职责、协管能力、工作效率、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具体步骤:一是听取各村协管员工作汇报,二是查阅工作台帐、相关资料,三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实地检查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情况,看是否存在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建房、建窑、建坟、挖沙、采矿、取土等行为;对照工作台帐检查国土资源动态巡查情况,看是否按时保质保量开展巡查和填写巡查台帐;实地检查土地利用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看服务项目用地
3、、矿山企业是否周到;实地检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多发区,看地质灾害防治监测工作是否到位。四是各检查考核组根据检查、考核情况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后报镇党委、政府综合评议。 (二)评定奖惩。考核采用百分制和罚款制。百分制: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优秀等次数量原则上控制在协管员数量的15%之内),给予200元奖励,考核得分在70分至89分为称职,60分至70分为基本称职,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后予以解聘。罚款制:即发生一起违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采矿等行为及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未报国土所或者未及时制止调处的罚款100元,两次扣200元,三次以上的定为不定职,报镇党委政府研究后予解聘。 考核等次确定后予以通报,对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对部分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发违现法纪行为,经调查 属实的,实行一票否决,予以解聘,并移交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二OO九年十月 镇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量化考评表 被考评村: 协管员: 考核组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