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申请书。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性质、退休人员数量、档案的保管单位,申请社会化管理的理由以及有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人员及供养亲属等情况的说明,单位联系人与联系 ; (二)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签订的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样式附后)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退休人员各保管一份,另一份装入退休人员人事档案; (三)XX省企业城镇劳动者退休审批表或XX省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根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用人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一份); (五)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单位章程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自然人的出资核准证明(一份); (六)XX省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转移名册(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转移名册)一式八份; (七)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须提供相关退休人员的工伤证和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附件1: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协议书 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23)9号)文的规定,我单位经与同志协商,本人同意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 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保所实行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后,按规定只享受社会保险基金负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统一的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退休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外负担费用的用人单位,应与退休人员协商并在本协议中明确处理方法)。 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退休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退休人员本人及人事档案中各一份,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