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15146.3-2008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第3部分:易裂变材料贮存的核临界安全要求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易裂变材料贮存中有关核临界安全的基本要求和限值。本部分适用于易裂变材料的贮存。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15146.1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第1部分:核临界安全行政管理规定GB15146.2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第2部分
2、:易裂变材料操作、加工、处理的基本技术规则与次临界限值GB15146.9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核临界事故探测与报警系统的性能及检验要求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15146的本部分。3.1贮存单元(单元)storage unit作为一个整体加以对待的易裂变材料集合,材料可以是任何形状的,材料集合也可以由若干个分离的小块组成。3.2贮存栅元(栅元)storage cell贮存单元被放置在其中,并具有确定边界的容积空间。3.3贮存阵列storage array(array)由置有贮存单元的若干贮存册元组成的规则排列。3.4经过确认的计算方法validated computational technique按照GB15146.2规定确认的计算方法。4管理要求与技术规则4,1管理要求4.1.1贮存中所有易裂变材料的操作,都应当符合GB15146.1和GB15146.2的有关要求。4.1,2应当将经过批准的贮存控制方法和操作规则写入书面规程:参与转移和心存易裂变材料的人员应当熟悉这些规程:应当将贮存各种易裂变材料的限值张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