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2697.3-2008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第3部分:防护措施1范围本部分针对电气设备热表面对接触人体可能产生的灼伤风险,提出了采取防护措施的原则和防护措施的再评估,并列举了防护措施的示例。本部分适用于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时实施防护措施的指导。本部分也可为技术委员会、管理机构或工程设计人员确定具体的灼伤防护措施提供依据。具体保护措施的规定不在本部分考虑的范围之内。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2697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
2、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T22697.1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第1部分:总则GB/T22697.2一2008电气设备热表面灼伤风险评估第2部分:灼伤阈值3术语和定义GB/T22697.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22697的本部分。4防护措施4.1概述如果风险评估显示发生灼伤风险的可能,则应确定是否有必要采取防护施,如必要,应确定采取哪种防护措施。为了降低或消除任何可能发生的灼伤风险,采取的防护措施应适用于所有产品,并在产品标准中子以规定。一般情况下,可在工程、管理或人员防护三方面采取防护指施。至于是否有必要全部采取防护措施及采
3、取可种适用的防护措施,将取决于产品的使用。具体防护措施的规定不在本部分讨论的范围之内。制造商可将与产品专门用途相适应的防护措施或保护方式信总随设备一起提供给用户。4.2可接触表面防护措施防护措施之一是将设各表面温度限制在灼伤阈值以下,即表面温度的极限值应确定在产品标准规定的灼伤阈值之内或以下。对此,制造商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使产品满足已确定的温度极限值的要求。表面温度的限制措施以及表面温度极限值的确立仅适用于产品中的一些部件,这些部件是产品运行的主要部件,需要加热的产品不在考虑之列。4.3相邻表面防护措施适用的防护措施包括:将产品的外形尺寸限制到最小面积,使用替代性的材料或表面结构来限制与相邻表面接触的可能性,通过采取与功能性表面隔离或绝缘措施降低温度传导。相关的产品标准或产品制造商应确定必要情况下产品功能表面的尺寸、温度极限值和其他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