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778.3-2007/1S04064-3:2005前言GB/T778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由以下3部分组成:一第1部分:规范;第2部分:安装要求:一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本部分是GB/T778的第3部分。本部分等同采用1S04064-3:2005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本部分等同翻译1S04064-3:2005(英文版)。本部分在制定时按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20000.2一2001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的有关规定做了如下编辑性
2、修改:一明除了ISO国际标准的前言。将“1S04064的本部分”改成“GB/T778的本部分”。原国际标准的引导语按GB,T1.1一2000的规定改成规范性用文件的引导语。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一规范性引用文件GB/T1800.4虽为等效采用国际标准1S0286-2:1988,但其技术内容与编写顺序与该国际标准一致。一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423.2一2001所采用的国际标准IEC60068-2-2原标注出版日期1993有误,应为1974。该标准后来发布了修正1:1993和修正2:1994。GB/T2423.2一2001包含这两个修正案的内容,一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4
3、23.7一1995所采用的国际标准1EC60068-2-31原标注出版日期1993有误,应为1969。该标准后来发布了修正1:1982。由于GB/T2423.7一1995上标注的是id11E60068-2-31:1982,故本部分按此改标成1982。一规范性引用文件IEC60068-2-47:2005原标注的出版日期为1999,IEC61000-4-3:2002原国际标准未标注年代号,IEC61000-4-5:2001原标注的出版日期为1995,IEC61000-4-11:2004原标注的出版日期为1994,均与GB/T778.1中相同引用标准的年代号不一致。本部分根据GB/T778.1中相同
4、引用文件的年代号做了更正。一4.3中,原国际标准的“电源电压:标称电压(Um)土5%;电源频率:标称频米(fm)土2%”的表述方式不符合我国规定,本部分按GB/T1.1的规定改成“电源电压:标称电压(U),允差土5%;电源频率:标称频率(fm),允差士2%”。一7.2.1.2.1中,原国际标准的第3段在结尾处重复了第一段“应避免连接管道的内径与水表的内径不一致,这会导致测量不确定度不符合精确度要求。”的内容,本部分在制定时将其删除。一7.3.2和7.3.2.3中,为与图3保持一致,将水表的实际压力损失符号p改为P本意。一8.1.6中,原国际标准的项目编号为g)、h),本部分更正为a)、b)。表
5、2至表15中,原国际标准各项目后有目号,本部分全部予以删除。一9.3.3.3中,原国际标准IE60068-2-30:1999的年代标注有误,现更正为IEC60068-2-30:1980。一表11、表15和9.5.5.4中,原国际标准的“上限值:U十10%等表达方式不符合我国规定,本部分按GB/T1.1的规定更正为“上限值:(1十10%)Um”等,GB/T778.3-2007/1S04064-3:2005一表21中,“机械冲击”一行的需要提供的信息中,原国际标准的“从振动试验中恢复后的示值误差”有误,本部分更正为“从机械冲击试验中恢复后的示值误差”。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
6、料性附录。本部分替代GB/T778.3一1996冷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本部分与GB/T778.3一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标准适用范围扩大:一由冷水水表扩大为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一由容积式和速度式水表扩大为“无论采用何种技术都能连续测定流过的水体积的水表”。b)增加了水温试验和内压试验相关条文。c)增加了逆流试验相关条文。d)增加了流速场非直管性试验条文。e)增加了电子水表和带电子装置的机械水表的性能试验条文:一气候和机械环境;一电磁环境:一电源。D增加了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一附录A(规范性附求)计算水表的相对示值误差:一附录B(规范性附录)流体扰动试验装置:一附录C
7、(资料性附录)集合管-同轴水表试验方法和试验组件实例。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过程测量和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兆水表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水表厂、上海水表厂、浙江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成都水表厂、天津市联昌水表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津水仪表有限公司、东海仪表水道有限公司、重庆智能水表有限责任公司、苏州自来水表业有限公司、无锡市水表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自来水总公司水表厂。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明华、叶显苍、陈含章、洪恩钊、王和琪、詹志杰。本部分参加起草人:(按姓氏笔划排列)丁学著、王汝伦、陈国建、陈峥嵘、陆聪文、杨宗贤、林志良、唐士安、魏庆华。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GB778-1984:-GB/T778.3-199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