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22568-20083.7信息发布information release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话和互联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和通信工具对社会公众宣布有关方面信息的服务活动。3.8地震震级earthquake magnitude对地震大小的相对量度。GB17740一1999中的2.13.9地震烈度seismic intensity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动及其影响的强弱程度。GB/T17742一2008中的2.14发布内容与要求4.1发布内容公共地震信息包括地震事件信息、地震灾害信息、地震监测信息、震灾防御信息和震灾救助信息中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信息。4.2发布要求4.2.1地震事件信息发布要求4.2
2、.1,1对于首都圈地区3级以上地震、新疆、青海、内蒙古和西藏地区5级以上地震、国内其他地区含东部沿岸近海的4级以上地震、对社会造成影响的有感地震事件、境外300k以内地区6级以上地震和国外其他地区7级以上地震,应在1之内向社会公众发布地震事件信息。4.2.1,2发布地震时间信息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国外地震可以加注当地时间和协调世界时(UTC)时间。表述格式应当完整,包括年、月、日、时、分,4.2.1,3发布地震地点信息时,应提供地震震中的地理经纬度和参考地名。地理经纬度表述格式为东(西)经,度和北(南)纬X,度。参考地名为行政区划地名或地理地名。对于行政地名,国内地表应提供地表表
3、中位置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和县(市)级名,发生在我国近海的地表应提供海域名,名称应使用国务院颜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地名:国外地震原则上应提供地震所在国家和地区或下一级行政区划名,以及距重要大城市的距离。4.2.1.4发布4.2.1.1规定的地震事件信息时,其震级应使用GB17740一1999中规定的地震震级M。国外地震可以使用所在国测定的地震震级,但是应同时说明我国地震台网定的震级。4.2.1.5发布地震震源深度信息时,可采用km格式表述。4.2.2地震灾害信息发布要求4.2.2.1发布地震烈度信息时,应使用GB/T17742中规定的烈度。并可说明地震造成最大烈度的地区及相应的烈度值和受地震影响的地区及相应烈度值。国外地震可使用所在国或地区测定的烈度值,但可附带说明该国或地区采用的烈度标准。4.2.2,2发布地震灾害损失信息时,可提供地震宏观震中地点、受灾地区范围、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等生命线工程和建(构)筑物破坏情况,以及次生灾害情况。还可提供由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做出的地震灾害评估结果。4.2.2.3经济损失评估应采用人民币单位。国外地震可使用所在国货币单位,但应同时折合成美元值。4.2.3地震监测信息发布要求4.2.3.1发布当地地震监测台网能力时,应给出所使用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成时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