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GB/T16890.4-1997内河客船Requirements on services of passenger transport by water-Passenger ships sailing in inland waters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内河客船的有关设备设施配备、服务、安全、卫生、餐饮等服务质量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湖、库区等水域的客船(包括客货船)。不适用于长江干线客船、涉外游览船、高速客船和游览船。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
2、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16890.1一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总则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短途运输客船passenger ship for short-distance transport航行于城乡水域区间且连续营运时间不超过12h、不夜间航行、航速不超过25k、专为旅客运输服务的客船。3.2中、长途运输客船passenger ship for medium and long-distance transport航行于城镇水域区间且连续营运时间超过12h,或在夜间营运超过4h,航速不超过25kn,专为旅客运输、旅游并提供住宿的客船。4一般技术要求一般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6890.1一1997的第4章。5设施设备配备要求5.1短途运输客船船舶通风、采光良好,船舶装饰美观大方。5.1.1应设置座椅。5.1.2应设公共饮用开水设备,保证营运期间有开水供应。5.1.3应设卫生间。5.1.4应配备采暖和制冷设备。5.1.5应设广播设备。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06-27批准1997-12-01实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