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3714-20175试验方法5.1化学成分分析:锰含量的测定按附录A的规定进行:全铁含量的测定按GB/T1508的规定进行:镁含量的测定按照GB/T1513的规定进行。5.2湿存水含量的测定按照GB/T14949.8的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6.1取样和制备:若批量大于或等于601,则按生产顺序取前后两个份样,作为检验本批产品锰含量的波动值,其差值不超过1%,然后将两个份样组成一个批样。若批量小于601,则不取前后份样,只取批样。取样按GB/T2011的规定进行,将总样分成三份,一份作仲裁检验,其余两份封口后由供需双方各保存一份。6.2用同一类型、主要化学成分相近的矿石加工的产品为一批。6
2、.3产品应由供方技术部门检测,并填写质量证明书。6.4需方如有异议,可在收货之日起15d内向供方提出,将留存公样交第三方机构检测,按复验结果判定品级。仲裁有关事宜由双方议定。7包装、储运和质量证明书7.1包装产品一般采用散装方式。7.2储运产品的储运应符合以下规定:)产品心存应分品种分级准放,不得混放,应严防外来杂物混人或污染:b)产品应存放在矿棚内,避免潮湿:c)运输时避免淋雨:d)由于运输或保管等方面引起产品变质或混人其他杂物应由所涉及部门负责。7.3质量证明书批产品出厂应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产品名称:b)批号:c)批重,d)化学成分:e)出厂日期:D检验员代号:g)供方名称:h)本标准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