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财政局2019年防范化解金融重大风险工作报告1.制定我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2019年12月制定印发了中共景德镇市委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景党发201919号),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工作部署,加强我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2.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按照制定的景德镇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主要通过统筹预算财力,大力盘活资金资产等措施,分年度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逐步消化存量政府隐性债务,用10年时间,存量隐性债务基本化解完毕,将我市全口径
2、政府综合债务率逐步降至合理水平。2019年,我市严格执行年度化债计划,各级通过努力,全市超额完成了本年度化债任务。3.加强对我市债务情况动态监控。认真组织地方全口径债务统计工作,填报有关债务数据,依托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系统及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全口径监测平台,每月收集上报债务数据,动态监控我市债务变化情况。4.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建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严格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拟发债项目制定财务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实施方案等材料。加强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债券资金下达后及时拨付,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作用;除政府债券外,各地不超出自身财力搞建设,不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