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B/T13494-92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见6.1条)引用标准(见6.2条)术语(见6.3条)产品分类(见6.4条)技术要求(见6.5条)正文部分试验方法(见6.6条)检验规则(见6.7条)标签与标志(见6.8条)包装、贮存、运输(见6.9条)其他(见6.10条)附录补充部分附加说明上述构成部分既不是详尽无遗的,也不是每一项标准都需要全部包括的,可根据食品的特点和制定标准的目的,结合5.2.2条的规定确定标准的构成。5食品标准的概述部分5.1食品标准的封面、首页与目次食品标准的封面、首页与目次应符合GB1.1中5.1和5.2条的规定。5.2标准名称食品标准的名称应符合GB1.1中5.3条的规
2、定.5.2.1标准名称的构成食品标准的名称由食品名称(或食品类别名称)和规定的技术特征两部分构成。5.2.1.1包括6.46.10条内容的食品标准,可用食品名称作为标准名称。例1:小麦粉例2:白胡椒例3:碳酸饮料例4:虾皮5.2.1.2除包括6.5条内容外,还包括6.66.10条的全部或一部分内容的食品标准,可用食品名称和“技术条件”作为标准名称。当该“技术条件”主要涉及食品的安全与卫生时,可用食品名称和“卫生标准”作为标准名称。例1:炒青绿茶技术条件例2:味精卫生标准5.2.1.3同类食品共同使用的“技术条件”,可用食品的类别名称和“通用技术条件”作为标准名称。当该“技术条件”主要涉及食品的安全与卫生时,可用类别名称和“卫生标准”作为标准名称。例1:糖果通用技术条件例2:粮食卫生标准5.2.1.4标准内容只包括部分技术特征的食品标准,可用食品名称和该技术特征作为标准名称。例1:软饮料的分类例2:速冻食品技术规程例3:肉与肉制品灰分测定例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例5:粮食中二溴乙烷残留量及检验方法5.2.2食品名称的选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