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的根本特征1.贷款方必须是国家批准的专门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3.借款合同必须符合国家信贷方案的要求。信贷方案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5.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合同范本1贷款方:借款方:借款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向贷款方申请借款,贷款方业已审查批准,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贷款种类第二条 借
2、款用途第三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大写) 元整。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来源:2、还款方式:第七条 保证条款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3、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方案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方案、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4、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贷方追偿的权利,借贷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归还。第八
3、条 违约责任一、借款方的违约责任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局部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局部,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
4、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借款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其他1、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贷款方:_借款方:_地址:_ 地址:_ 号码:_ 号码:_年_月_日合同范本2出借方
5、(甲方): _身份证号码:_借款方(乙方): _身份证号码:_本合同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根底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本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第一局部借贷条款第一条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元整,(小写)¥_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_个月,自_ 年 _月_日起到_ 年 _月_日止。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 _(大写) 即(小写) _% 。借款方每个还息日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_ % 向出借方支付效劳费。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方选择以下第 _种还款方式:1.到期一次还
6、本付息,利随本清;2.按月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五条 借款方提前还款应征得出借方的同意。出借方同意借款方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及相应的效劳费,合同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第六条 出借方提前收回借款应征得借款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方法由双方另行约定。如出现以下情形,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局部或全部借款本息:1.借款方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缺乏以实现本合同抵押之目的;借款方不能提供出借方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物的;3.其他:第七条 借款方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方的
7、监督和检查;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第八条 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2.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抵押登记完毕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方发放借款;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第二局部抵押条款第九条 为确保借款方正当履行还款义务,借款方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作为借款方归还借款的担保。借款方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
8、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 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方,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第十条 经评估公司评估,并经本合同双方确认,上述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签订后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效劳费、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当借款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借款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方均有权直接要求
9、借款方以该房地产承当担保责任。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第十四条 出借方应在借款方归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第三局部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以下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当违约责任:1.借款方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方可要求借款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2.借款方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归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当出借方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10、公证费、交通费、保全费;3.出借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方发放借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当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方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4.因出借方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出借方应向借款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违约金:(1)出借方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2)因出借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权证或他项权利证明丧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3)因出借方变更地址、 等无法联系,不能如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双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并承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2.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3.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4.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提前解除,应由合同双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部门或单位)留存 份。出借方(签字): _借款方(签字): _ 号码: _ 号码: _ 年 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