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A44-2004前言本标准的第4,5、6、7、8章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主要技术指标参考国外技术先进国家相关标准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修订。本标准代替GA44一1993。本标准与前版标准相比,主要差异如下:一增加了型号编制方法:一仅对消防头盔的规格、结构提出基本要求:增加了一般要求、外观要求、附件要求:一增加了头盔视野要求;一头盔的冲击吸收性能有所提高:一下颏带抗拉强度有所提高:改“帽边跌落性能”为“跌落性能”:明除了“吸水率”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修改了部分试验方法:增加了检险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心存:一按照GB/T1.1一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
2、则要求修改标准编写格式。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五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皎皎、李瑜章、丁哲勇、徐罐亮。GA44-20043.6下颏带chin strap系在下颏上,将头盔紧戴在头上的可调节的带子。3.7面罩face shield安装在帽壳内可伸缩的或帽壳外可翻转的面部防护罩。3.8披肩evening cape安装在头盔下缘,用以保护颈部和耳朵免受水及其他液体或辐射热侵害的防护层,3.9头模headform试验头盔时使用的与人头部外形相似的模型。4型号与规格4.1型号编制方法头盔的型号编制方法如下:RMK企
3、业改型代号:A、B、帽壳尺寸号(L为大号,S为小号)-灭火救援用消防头盔一消防员个人装备示例:RMK-LA表示大号A型灭火救援用消防头盔,4.2规格4.2.1帽壳尺寸参照GB/T2428中成年男性标准头型尺寸的规定,分大、小号二种。4.2.2帽箍尺寸调节范围小号为510mm570mm,大号为560mm640mm。4.2.3下颏带宽度应大于15mm,调节范围为350mm一500mm。应选用无毒和对人体无自然伤害的阻燃材料。4.2.4质量头盔的质量(不包括面罩和披肩等附件)不应超过1000g。4.2.5颜色应为浅色或醒目色。5结构5.1头盔由帽壳、帽箍、帽托、级冲层、下颏带等组成。头盔还应配有面罩,并可按帽形选配披肩等附件。5.2帽壳顶部应加强,可以制成无筋或有筋结构。帽壳可以制成无沿或有沿。5.3帽箍应能灵活方便地调节大小,接触头前额的部分要透气、吸汗。5.4帽托和缓冲层形状应适体,且不移位,佩戴舒适。5.5下颏带应能灵活方便地调节长短,保证佩戴头盔牢靠舒适,解脱方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