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A422-2019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A422一2008防暴盾牌,与GA422一200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一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8年版的第3章):一修改了产品分类与代号(见第4章,2008年版的第4章):一增加了一般要求(见5.1):一增加了外观要求(见5.2.2):一修改了颜色要求(见5.4,2008年版的5.1.2):一修改了观察窗的尺寸要求(见5.5,2008年版的5.1.5):一修改了规格要求(见5.6,2008年版的5.2):一修改了质量要求(见5.7,2008年版的5.3):修改了耐击打强度
2、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2、6.12,2008年版的5.9、6.10);增加了耐刀砍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3、6.13):增加了阻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5、6.15);一增加了交收检验要求(见7.3):一增加了质量保证规定(见第8章)。本标准由公安部装备财务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1)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华安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保定市公安头盔厂、无畏警用装备有限公司、福建泉州海滨防护装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非、王梅、马文俊、林树成、王洪柱、倪悛峰
3、、王娘娘。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A422-2003:GA422-2008。GA422-2019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型号代号:用两位数字表示企业自定义代号:用两位汉语拼音大写字母表示规格代号:用“L”或“S”表示材质代号:用“T”或“B”表示-产品名称代号:用“FBP”表示示例1:公司生产的警用防暴盾牌产品,盾体为透明材质,防护面积大号,企业代号AB,产品型号01,表示为FBP-TL-ABO1.示例2:公司生产的警用防暴盾牌产品,盾体为不透明材质,防护面积小号,企业代号CD,产品型号02,表示为FBP-BS-CD02.5技术要求5.1一般要求5.1.1警用防暴盾牌(以下简称防
4、暴盾牌)由盾体和握特装置等组成。5.1.2防茶盾牌材料应无毒、对人体无自然伤害。5.2外观要求5.21防暴盾牌表面应光滑,无可视的凹坑、气泡、毛刺、尖角、划伤、斑点、脱漆及起皮等缺陷。5.2.2防暴盾牌的握持装置应无毛刺、尖角等缺陷,便于握持、手感舒适。5.2.3防暴盾牌上外露金属结构件应经表面处理,无锈蚀现象。5.3标识5.3.1防泰盾牌正面对应握持装置位置应有中文“警察”和英文“POL1CE”字样,字样颜色为白色。中文“警察”字体为黑体,字高为85mm4mm;英文“POLICE”字体为Arial Black,字高为55mm3mm。5.3.2防暴盾牌盾体上应有清晰永久性的产品标志,其内容应包括:)制造厂名称或商标:b)产品名称:c)产品代号和编号:d)执行标准号;e)使用有放期:D生产日期(年月)。5.4颜色不透明防暴盾牌外表面应为裁蓝色。5.5观察窗不透明防暴盾牌配置观察窗时,观察窗尺寸应为(240mm土5mm)(宽)(120mm士5mm)(高)。5.6规格防暴盾牌的规格、外形尺寸、防护面积应符合表1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