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e P GB/T 51161-2016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Standard f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 2016-04-15 发布2016-1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Standard for 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 GB/T 51161-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6 年1 2 月1 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
2、社2016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Standard for energy cons山nptionof building GB/T 51161-2016 当k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西郊百万庄)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廊坊市i海涛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当庭1f本850X1168毫米1/32 印张:2Y-字数55千字2016年12月第-版2016年12月第一次印刷定价11.00元统一书号1511 2 28906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如有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邮政编码100037)本社网址:http:/ 网上书店:http:/www.china- 中华人
3、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9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能耗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jT51161-2016,自2016+12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4月15日3 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J5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依据建筑物实际运行能耗,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
4、.基本规定;4.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5.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6.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供暖能耗。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住房和城乡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4 本标准主编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参编单位:清华大学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
5、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北方工业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赖明江亿李铮刘俊跃|王芬|杨仕超邹瑜李大伟郝斌魏庆兀夏建军林常青叶倩周敏金AA娜李荣毛凯刘刚彭琛余鹏刘伊生王元丰高建岭高鹏赵霞马晓雯徐小伟刘雄伟燕达刘烨胡珊刘珊孙智丁洪涛曾狄刘海柱刘笙王李欣韩雨张惠锋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林海燕梁俊强姜克隽杨柳付祥钊周孝清赵士怀杨毅张国强郝军许锦峰荣景阳5 目次l 总则-2 术语23 基本规定.4 4 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6 4.1 一般规定.6 4.2 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64.3 能耗指标修正75 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8 5.1 一般规定85.2 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85.3 能耗指标修正.116 严
6、寒和寒冷地区建筑供暖能耗.14 6.1 一般规定.14 6.2 建筑供暖能耗指标.156.3 建筑耗热量指标.17 6.4 建筑供暖输配系统能耗指标.19 6.5 建筑供暖系统热源能耗指标.21 本标准用词说明.24 引用标准名录.25 附:条文说明.27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4 4 Energy Consumptio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Except Heating.6 4.1 General Requirements.6 4.2 Residential
7、 Building Energy Indicator6 4.3 Correction of Energy Indicator7 5 Energy Consumption of Public Building Except Heating.8 5.1 General Requirements8 5.2 Public Building Energy Indicator8 5.3 Correction of Energy Indicator11 6 Building Heat Energy Consumption.14 6.1 GeneraJ Requirements 14 6.2 Building
8、 Heat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15 6.3 Building Heat Demand IndicalOr 17 6.4 Heat Distribution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Indicator 19 6.5 Heat Source Efficiency Indicator 2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24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5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27 7 1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节
9、约能游、保护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促进建筑节能工作,控制建筑能耗总量,规范管理建筑运行能耗,制定本标准。1.O.2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运行能耗的管理。1.O.3 民用建筑运行能耗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l 2术语2.0.1 建筑能耗energy consumption of building 建筑使用过程中由外部输入的能源,包括维持建筑环境的用能(如供暖、制冷、通风、空调和照明等)和各类建筑内活动(如办公、家电、电梯、生活热水等)的用能。2.0.2 建筑能耗指标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of building 根据建
10、筑用能性质,按照规范化的方法得到的归一化的能耗数值。2.0.3 能耗指标约束值constraint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为实现建筑使用功能所允许消耗的建筑能耗指标上限值。2.0.4 能耗指标引导值leading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在实现建筑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综合高效利用各种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更高建筑节能效果的建筑能耗指标期望目标值。2.O.5 能耗指标实测值measured value of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基于实测的建筑能耗得
11、到的能耗指标值。2.0.6 建筑面积construction area of building 房屋外墙(柱)勒角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的永久性建筑。2.0.7 建筑供暖能耗指标building heat energy consumption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供暖系统所消耗的一次能源量除以2 该系统所负担的建筑总面积而得到的能耗指标,它包括建筑供暖热源和输配系统所消耗的能源,单位为kgce/C m2 a)或Nm3天然气/(m2 a)。2.0.8 建筑耗热量指标building heat
12、demand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在建筑物热人口得到的供热系统向其提供的热量除以建筑面积所得到的能耗指标,单位Gj/Cm2 a)。2.O.9 热源供热量指标heat source production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供热系统热源输出的热量除以该热源所负担的建筑总面积所得到的能耗指标,单位Gj/Cm2 a)。2.0.10 管网热损失率指标pipe heat dissipation ratio indicator 管网热损失指标与热源供热量指标的比值,无量纲。2.0.11 管网水泵电耗指标heat distribution electricity
13、con-sumption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供热管网水泵输配电耗除以该供热宦网厨负担的建筑总面积所得到的指标,单位kW.h/Cm2 a)。2.0.12 热源能耗效率指标heat source efficiency indicator 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热源所消耗的燃料除以该热源输出的供热量所得到的指标,单位为kgce/Gj或Nm:l天然气/Gj。3 3基本规 定3.0.1 严寒和寒冷地区民用建筑能耗应划分为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建筑供暖能耗进行管理。其他气候区民用建筑能耗应划分为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和公共建筑非供暖能耗进行管理。3.0.2 建筑实际使
14、用的电力、燃气和其他化石能源应根据实际使用的能源种类分别按电力、燃气和标煤统计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煤应为由建筑所消耗的除燃气之外的各种化石能源按照燃料的热值折算得到;2 对于由集中供热、集中供冷系统输入到建筑物内的热量和冷量,应根据实际集中供热、供冷系统冷热源及输配系统所消耗的能源种类,按所提供的热量和冷量及系统实际能效折合的电力、燃气或标煤,计入建筑能耗。3.0.3 严寒和寒玲地区建筑供暖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法定供暖期内供暖系统所消耗的累积能耗计。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的非供暖能耗应以一个完整的日历年或连续12个日历月的累积能耗计。3.0.4 建筑能耗指标实测值应包括建筑运行中使用的由建
15、筑外部提供的全部电力、燃气和其他化石能牒,以及由集中供热、集中供冷系统向建筑提供的热量和冷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通过建筑的配电系统向各类电动交通工具提供的电力,应从建筑实测能耗中扣除;2 应政府要求,用于建筑外景照明的用电,应从建筑实测能耗中扣除;3安装在建筑上的太阳能光电、光热装置和风电装置向建筑提供的能源不应计人建筑实测能耗中。4 3.0.5 建筑能耗指标实测值或其根据实际使用强度的修正值应小于建筑能耗指标约束值,宜小于建筑能耗指标引导值。3.0.6 特定区域的建筑能耗总量可根据该区域建筑总量和建筑能耗指标约束值的数值,根据实际使用的能源种类分别按电力、燃气和标煤统计估算,并宜按照供电
16、煤耗法将电力转换为标煤,按热量法将天然气转换为标煤,三者相加,得到以标煤为计量单位的建筑能耗总量的数值。5 4 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4.1一般规定4.1.1 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应以每户每年能耗量为能耗指标的表现形式。4.1.2 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应包括每户自身的能耗量和公共部分分摊的能耗量两部分,公共部分能耗量宜按每户套内建筑面积分摊。4.1.3 非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约束值和实测值应包含居住建筑所有能耗在内。4.1.4 居住建筑能耗指标实测值或修正值应小于其所属气候区所对应的居住建筑能耗指标约束值。4.2 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4.2.1 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包括综合电耗指标和燃气消耗指标,其约束值应符合表4.2.1的规定。表4.2.1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约束值气候分|兰综合电耗指标约束值燃气消耗指标约束值kW.h/(a.H)J m3/(a.H)J 严寒地区2200 150 寒冷地区2700 140 夏热冬冷地区3100 240 夏热冬暖地区2800 160 温和地区2200 150 注.表中非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非供暖能耗指标包括冬季供暖的能耗在内。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