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不锈钢厨房设备 餐车Q B/r 2 1 3 9.7 一 1 9 9 5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餐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本标准适用于专业用不锈钢餐车。2 引用标 准G B/T 3 2 8 0 不锈钢冷轧钢板Q B/T 2 1 3 9.1 不锈钢厨房设备调理作业类名词术语和型号编制3 产品分类3.1 典型结构型式(见图1)图 11 一车架沼 一车盘;3 一连接板;4 一脚轮;5 一车把;3.2 规格尺寸 餐车的外形尺寸见下表。中国轻工总会 1 9 9 5-0 8-0 8 批准1 9 9 6 一 0 4 一 0 1 实施5 0
2、 1Q B/T 2 1 3 9.7 一1 9 9 5m i r名称代号尺寸范围车体长度I6 0 0-1 2 0 0车体宽度B4 0 0 -6 0 0车体高度H6 0 0 -1 5 0 0 注:特殊规格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3.3 型号编制3.3.1 餐车的型号编制应符合 Q B/T 2 1 3 9.1的规定。3.3.2 示例 长度为弱O mm,宽度为5 5 0 mm,第一次设计的三层餐车。ZW-3 C9 5 5 5-14 技术要求4.1 产品所使用的不锈钢原材料应符合G B/T 3 2 8 0中奥氏体和铁素体型不锈钢的有关规定。4.2 产品抛光后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面粗糙度R,为3.2 t
3、 t 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4.3 产品焊接部位应牢固,焊纹均匀一致,不允许有未焊透、裂纹等缺陷,外露焊缝均应进行抛光或去色处理。4.4 产品各连接部位的紧固件应位置均匀,连接牢固。4.5 产品与人体接触部位不允许有尖角和毛刺。4.6 外形尺寸极限偏差为1 3 m m e4.7 车盘对立柱的垂直度不大于 6 m m/m,4.8 餐车行走时应平稳、灵活,无异常杂音。4.9 车盘应能承受5 o k g载荷,其变形量应小于3 m m,4.1 0 产品在4 9 0 N水平集中力的作用下,框架的变形量应小于1 5 m m。去除作用力后,其变形量应小于3 mm.5 试验方法5.1 外观质量的检
4、验 对4.2,4.3,4.4,4.5,4.8 条采用手感、目测检验。5.2 尺寸公差的检验 对4.6 条采用钢卷尺或钢直尺检验。53 形位公差的检验 对4.7 条采用 9 0 0 角尺和钢直尺检验。5.4 承载试验 将产品置于平稳处,在各层车盘中央部位分别放置3 0 0 m m X 3 0 0 m m的木板,在其上分别放置5 o k g 的重物,静止1 h 后,去除重物,测受载平面对角线交点处垂直方向的变形量。55 水平受力试验(见图 2)将产品置于平稳处,底脚固定,分别从左右上框架中部加4 9 0 N水平力各 5 次,每次作用时间为 5 s,在加载状态下,分别测量受力端的变形量,取其平均值。
5、去除作用力后,再测其残留变形量。5 0 2Q B/T 2 1 3 9.7 一1 9 9 5变形量口 4 9 9 N4 9 9 N 二固定物图 26 检验规则61 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 出T.检验项目包括4.2,4.3,4.4,4.5,4.6,4.7,4.8 条,检验不合格允许修复后重新检验;如仍不符分要求,则判为不合格晶。6.3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u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e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d国家质最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6.4 型式检验每次抽检数量不得少于一台,按本标准
6、全项检验,检验时有一项不合格,则应加倍抽检;如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品。7 标志、包装、运翰、贮存7飞 标志 产品应有标志,标志内容应包括商标、产品名称、m号规格、制造厂名称和出厂日 期。了.2 包装 产品用塑料袋、纸箱、木箱包装或按用户要求办理,产品包装应能适应所用交通工具的运输。正式包装外应有标志,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生产厂家,m号规格、重量,体积、装箱日期等。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质量标准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日用五金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哈尔滨市厨房设备制造厂负责起草;由广州市萌芽姆房设备工业公司、天津市厨房设备、北京厨房设备集团公司、上海不锈钢厨房设备厂、七 海厨房设备金属制品厂、苏州厨房设备厂参加起厂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瑞生、范存定、陈慕敏。自本标准实施之日 起,原轻工业部发布的专业标准Z B Y 7 3 0 2 5-1 9 8 7(不锈钢厨房设备餐车 作废5 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