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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640-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pdf

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G B1 9 6 4 02 0 1 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2 0 1 6-1 2-2 3发布2 0 1 7-0 6-2 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发 布G B1 9 6 4 02 0 1 6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 B1 9 6 4 02 0 0 5 麦片类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 B1 9 6 4 02 0 0 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修改了范围;修改了术语和定义;修改了理化指标;修改了微生物指标。G B1 9 6 4 02 0 1 61

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或其他淀粉质类原料为主的预包装冲调谷物制品。2 术语和定义2.1 冲调谷物制品以谷物或其他淀粉质类原料为主,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熟制和/或干燥等工艺加工制成,直接冲调或冲调加热后食用的食品,如麦片、芝麻糊、莲子羮、藕粉、杂豆糊、粥等。3 技术要求3.1 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3.2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滋味、气味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与气味,无异味状态无霉变,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冲调后呈黏稠状或固液混合状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

3、中,在自然光下检查有无异物。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冲调或冲调加热后品其滋味3.3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纯麦片纯藕粉其他检验方法水分/(g/1 0 0g)1 2.01 3.01 0.0G B5 0 0 9.3G B1 9 6 4 02 0 1 62 3.4 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3.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 B2 7 6 2的规定。其中,以谷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应符合麦片的规定;以谷物为主,添加蔬菜、水果、坚果、畜禽、水产等加工制品的冲调谷物制品应符合带馅(料)面米制品的规定;以其他淀粉质类原料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应符合淀粉制品的规定。3.4.2 以谷

4、物为主的冲调谷物制品的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 B2 7 6 1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3.5 微生物限量3.5.1 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 B2 9 9 2 1中粮食制品的规定。3.5.2 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项 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ncmM检验方法菌落总数/(C F U/g)521 041 05G B4 7 8 9.2大肠菌群/(C F U/g)521 01 02G B4 7 8 9.3霉菌/(C F U/g)525 01 02G B4 7 8 9.1 5 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 B4 7 8 9.1执行。3.6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3.6.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 B2 7 6 0的规定。3.6.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 B1 4 8 8 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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