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Q/WXNY 贵州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杜仲雄花特饮(液体饮料)2022-06-05发布2022-06-10实施 贵州五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Q/WXNY 0002S-2022Q/WXNY 0002S-2022前言本文件根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贵州五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并批准;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五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夏绪红、刘泽辉、周章辉、万国英。本文件代替Q/WXNY 0002S-2019杜仲雄花特饮(液体饮料)。本文件与Q/WXNY 0002S-201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取消金
2、黄色葡萄球菌限量。IQ/WXNY 0002S-2019 杜仲雄花特饮(液体饮料)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杜仲雄花特饮(液体饮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贵州五新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杜仲雄花特饮(液体饮料)的生产、贸易及检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钠GB 1886.
3、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柠檬酸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的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4、5009.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锡的测定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三氯蔗糖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2014年第6号关于批准
5、壳寡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杜仲雄花特饮(液体饮料)以杜仲雄花、饮用水为主要原料, 添加或不添加冰糖、蜂蜜、白糖、柠檬酸、柠檬酸钠、三氯蔗糖等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杜仲雄花经浸泡、过滤、分离、浓缩得到的浓浆,再经调配、过滤、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杜仲雄花特饮(液体饮料)。4 要求4.1 原料及辅料要求4.1.1 杜仲雄花应无霉变、无劣变、无异味,无杂物,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符合卫生部2014年第6号关于批准壳寡糖等6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4.1.2 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4.1.3 冰糖、白糖应符合GB 13104的规定。4
6、.1.4 蜂蜜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4.1.5 柠檬酸应符合GB 1886.235的规定。4.1.6 柠檬酸钠应符合GB 1886.25的规定。4.1.7 三氯蔗糖应符合GB 25531的规定。4.1.8 其他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感官要求项 目要 求检验方法色 泽黄色或褐色将适量样品置于白色容器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色泽、组织状态,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其滋味气味及滋味具有本品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状 态透明液体,久置允许有少量沉淀 杂 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理化指标项 目指 标检验方法
7、锡(以Sn计)a /(mg/kg)150GB 5009.16铅(以Pb计)/(mg/L)0.25GB 5009.12三氯蔗糖 b/(g/kg) 0.25GB 22255a仅限于采用镀锡薄板容器包装的食品;b配料标注三氯蔗糖时检测。4.4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010000GB 4789.2大肠菌群 /(CFU/g)52110GB 4789.3平板计数法霉菌/(CFU/g)20GB 4789.15酵母/(CFU/g)20GB 4789.15沙门氏菌 /(/25g)500-GB 4789.4a样品的采样和处理
8、按GB 4789.1执行。4.5 其他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4.6 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4.7 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4.8 净含量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4.9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以同一批投料、同一班次加工的产品为同一组批。5.2 抽样以同批次产品随机抽样12个最小销售包装(瓶或盒),总量不少于1000 mL,分为2份,2/3作为检验样品,1/3作为备检样品。5.3 出厂检验5.3.1 每批产品经出厂检验
9、合格后方能出厂。5.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菌落总数、大肠菌群。5.4 型式检验5.4.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4.24.8规定的全部项目及标签。5.4.2 型式检验项目应定期进行,每半年至少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亦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产地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 连续停产3个月后恢复生产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5 判定规则当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项目时,应对备检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的复验,判
10、定结果应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6 包装、标签、标志、运输、贮存6.1包装产品采用符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材料包装, 应包装严密,不得泄漏。6.2标签、标志6.2.1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符GB 28050的规定。6.2.2 使用杜仲雄花新食品原料,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婴幼儿、孕妇不宜”及日食用量。6.2.3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6.3 运输运输应在常温下进行,产品应轻装、轻卸,防止挤压、防止日晒雨淋,并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装运,运输工具必须无毒无害,符合有关卫生要求。6.4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清洁卫生的场所,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挥发、易腐蚀的物品同处贮存,离地离墙存放。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