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220.20 P 16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2422014 代替 DB37/242-2008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2014-09-25 发布 2015-04-01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2422014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规定.2 5 检验项目、要求、器具及检验项目分类.2 6 检验规则.7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定期检验工作检验范围.7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报警声响强度、风口风速值和应急灯具照度值的检测方法.75 山东
2、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2422014 II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7/2422008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了消防供配电设施、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的相关内容;修订了原标准中不符合工程实际的条款和项目类别;明确了定期检验的条文。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盖永兴、黄凤梅、姜丰林、席海涛、
3、齐晓倩、房传斌、谢丽娟、田成、杨华俊、周建志、范洪光、张明合、马华信、侯金月、郝世瑞、王亮、白秀芳。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2422014 1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的检验要求、方法、检验项目类别和判定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委托检验和建筑使用前的验收检验评定。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检验评定。定期检验工作检验范围参照附录A相关要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4、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建筑消防设施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facilities 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3.2 定期检验 Regular inspection 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省内通过消防验收且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每年对自动消防系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
5、检测。3.3 委托检验 Commissioned the inspection 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检验机构对其使用或安装的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所进行的检验。3.4 检验项目分类 Inspection item classifica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2422014 2 被检验项目在整个消防设施中,对消防设施运行所起作用重要程度的代表符号。本标准检验项目的分类共有A类、B类、C类三种:A 类:指直接关系到消防设施运行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在标准条文后面的类别标注 A 类;B 类:指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可能间接影响消防设施运行可靠性的项目
6、,在标准条文后面的类别标注 B 类;C 类:指对消防设施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消防规范中又规定需要检验的项目,在标准条文后面的类别标注 C 类。3.5 设计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行业消防技术标准和地方标准规定或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4 基本规定 4.1 消防检测依据的设计文件、竣工资料或设计变更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4.2 检测仪器设备应经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4.3 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
7、件。4.4 本标准中的检验要求,属一般常规检验的,均不列出检验器具和检验方法。5 检验项目、要求、器具及检验项目分类 5.1 消防供配电设施 5.1.1 消防配电 5.1.1.1 检验要求包括:a)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方式和供电负荷能力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b)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明显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显区分标识;c)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及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d)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5.1.1.2 检验项目类别如下:a)、d)为 A 类;b)、c)为 C 类。5.1.2 自备发电机组 5.1.2.1 发电机 5.1.2.
8、1.1 检验要求包括:a)发电机额定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2422014 3 b)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c)发电机手动、自动启动并达到额定转速并发电的时间不应大于 30 s;d)发电机运行及输出功率、电压、频率、相位的显示均应正常;e)机组应与市电系统联锁,不得与其并列运行。5.1.2.1.2 检验项目类别如下:a)、e)为 A 类;c)为 B 类;b)、d)为 C 类。5.1.2.1.3 检验器具包括数字万用表、相位仪、秒表。5.1.2.2 储油设施 5.1.2.2.1 检验要求包括:a)储油间的设置位置及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
9、求;b)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运行 3 h8 h 的用量,油位显示应正常;c)燃油标号应正确。5.1.2.2.2 检验项目类别如下:a)、b)为 B 类;c)为 C 类。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2.1 系统布线 5.2.1.1 导线选型 5.2.1.1.1 检验要求包括: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b)线芯截面积应符合设计要求,且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 1.00 mm2;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面积不小于 0.75 mm2;多芯电缆线芯截面积不小于 0.50 mm2;c)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他
10、颜色区分;d)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5.2.1.1.2 检验项目类别如下:a)、b)、d)为 B 类;c)为 C 类。5.2.1.1.3 检验器具为 0 mm25 mm 外径千分尺。5.2.1.2 导线保护 5.2.1.2.1 检验要求包括: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应采取穿金属管、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等不燃或难燃的保护方式布线;b)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明敷敷设时,应采用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保护,并应在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上采取防火保护措施;c)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暗敷敷设时,宜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
11、的结构层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 30 mm;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2422014 4 d)消防控制、通讯和警报线路采用阻燃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或吊顶内有防火保护措施的封闭式线槽内;采用绝缘和护套为非燃性材料的电缆时,可不穿金属管保护,但应敷设在电缆竖井内;e)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f)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g)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至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声器箱等的线路应加金属软管保护,其长度不应大于 2 m;h)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
12、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槽孔内;i)绝缘导线采用穿管保护时,穿管应到位。5.2.1.2.2 检验项目类别如下:b)、d)为 A 类;a)、c)、e)、g)、h)、i)为 B 类;f)为 C 类。5.2.1.3 导线连接 5.2.1.3.1 检验要求包括:a)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b)焊接连接时,焊点应饱满;端子连接时,连接应牢固;c)弱电导线端子连接时,导线应先作镀锡处理;d)端子箱内端子宜选择带锡焊接点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标号。5.2.1.3.2 检验项目类别如下:a)为 A 类;b)为 B 类;c)、d)为 C 类。5.2.1.4 穿线管路加固
13、措施 5.2.1.4.1 检验要求包括:a)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b)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5.2.1.4.2 检验项目类别为 C 类。5.2.1.5 导线的绝缘性能 5.2.1.5.1 检验要求:火灾自动报警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 500 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20 M。5.2.1.5.2 检验项目类别为 A 类。5.2.1.5.3 检验器具为 500 V 兆欧表。5.2.2 火灾探测器 5.2.2.1 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 5.2.2.1.1 探测
14、器类型 5.2.2.1.1.1 检验要求:所安装的火灾探测器类型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2422014 5 5.2.2.1.1.2 检验项目类别为 A 类。5.2.2.1.2 探测器外观 5.2.2.1.2.1 检验要求包括:a)表面无腐蚀、涂覆层脱落和起泡现象,无明显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b)文字符号和标志清晰。5.2.2.1.2.2 检验项目类别为 C 类。5.2.2.1.3 探测器安装底座 5.2.2.1.3.1 检验要求包括:a)探测器底座安装应牢固,不得有明显松动;b)探测器的底座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5.2.2.1.3.2 检
15、验项目类别如下:a)为 B 类;b)为 C 类。5.2.2.1.4 设置位置要求 5.2.2.1.4.1 检验要求包括:a)探测器周围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b)探测器中心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 m;c)探测器中心至空调送风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 m;d)探测器中心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 m;e)探测器边缘与照明灯具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 0.2 m;f)探测器边缘与各种自动喷水灭火喷头净距不应小于 0.3 m。5.2.2.1.4.2 检验项目类别如下:c)、d)为 B 类;a)、b)、e)、f)为 C 类。5.2.2.1.4.3 检验器具
16、为 0 m5 m 钢卷尺。5.2.2.1.5 保护半径、内走道安装间距 5.2.2.1.5.1 检验要求包括:a)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表 1 规定;表1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A 和保护半径 R 屋顶坡度 15 1530 30 火灾探测器的种类 地面面积 S(m2)房间高度 h(m)A(m2)R(m)A(m2)R(m)A(m2)R(m)S80 h12 80 7.2 80 8.0 6h12 80 6.7 100 8.0 120 9.9 感烟探测器 S80 h6 60 5.8 80 7.2 100 9.0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2422014 6 表 1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续)S30 h8 30 4.4 30 4.9 30 5.5 感温探 测器 S30 h8 20 3.6 30 4.9 40 6.3 b)在宽度小于 3 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l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5 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