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140.30 B 35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6682017 菊米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chrysanthemum bud production 2017-12-18 发布 2018-01-18 实施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3/T 6682017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代替DB33/T 668.1-2007无公害菊米 第1部分:产地环境和DB33/T 668.2-2007无公害菊米
2、第2部分:栽培与加工。本标准以DB33/T 668.2-2007为主,整合了DB33/T 668.1-2007的部分内容,与DB33/T 668.2-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术语和定义(见3,2007年版的3);修改了基地要求(见4.1和4.2,2007年版的6.1);增加了苗床有机肥使用(见5.4);修改了肥料使用(见6.4,2007年版的6.5.4);修改了化学防治要求(见7.5,2007年版的7.6);增加了机械采摘技术(见8.2);增加了采后田园管理(见8.4);修改了人员、场所和设备要求(见9.1和9.2,2007年版的9.1);修改了烘干技术(见9.3.
3、5,2007年版的9.2.4);增加了生产记录(见11);增加了质量安全要求(见附录A);增加了菊米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图(见附录B)。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本标准由浙江省种植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遂昌华昊特产有限公司、遂昌县农业局、浙江石练菊米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声敢、赵学平、王陈华、朱金星、王京文、虞冰、蓝章铭、巫秋炎、王强、柳新菊、安雪花、吕露、杨桂玲。本标准为首次修订。DB33/T 6682017 1 菊米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菊米的术语和定义、基地要求、育苗、大田栽培、病虫害防治、采收、产地初加工、质量安全、生产记录等方面
4、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菊米的生产与产地初加工。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NY/T 393 绿色食品 农药使用准则 NY/T
5、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总则 DB33/T 965 控制作物连作障碍的土壤处理技术规范 3 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菊米 菊科植物甘菊学名:Dendranthema lavandulifolia(Fisch.ex Trautv.)Ling et shin的干燥头状花序。秋、冬二季花未开放时采收,微火炒后干燥或杀青干燥。3.2 蕾底 DB33/T 6682017 2 经开水冲泡后的花蕾状态。3.3 针梳式菊米采摘器 一种菊米采摘器,包括一敞口容器,所述容器的前侧壁上开有缺口,所述缺口处并排设有一组耙杆,耙
6、杆之间的间隙与菊米的大小相匹配。4 基地要求 4.1 产地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 3095的要求。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应符合GB 5084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5618的要求。4.2 基地选择 选择耕层深厚、地力肥沃、质地砂壤、排灌方便、远离污染的平地或缓坡地。提倡轮作倒茬或水旱轮作,连作田块种植前可参照DB33/T 965进行土壤消毒。5 育苗 5.1 品种选择 宜选用当地传统地方品种,或经选育鉴定(认定)的优良品种。5.2 育苗材料 选用生长健壮,无病虫害的枝条,按10 cm15 cm长度剪取枝条。提倡使用脱毒健康种苗。5.3 苗圃选择 宜选择地势较平坦,肥沃且排水
7、良好,中性或微酸性的砂质壤土地块。5.4 苗床准备 结合深耕,每亩(667 m2)施入腐熟的农家肥1 000 kg或符合NY 525要求的有机肥400 kg。按畦面宽110 cm120 cm、畦高20 cm、沟宽30 cm整出扦插苗床,四周建排水沟。5.5 育苗扦插 春插在4 月中下旬进行,密度5 万株/亩(667 m2)6 万株/亩(667 m2);秋插在11 月中下旬进行,密度8 万株/亩(667 m2)10 万株/亩(667 m2)。深度为枝条的1/3,插后压实浇透水。提倡春插。5.6 苗圃管理 保持苗床湿润,适时浇水。成活后及时追肥,以浇施为主,浓度控制在0.2%以下。人工除草1 次2
8、 次。秋插苗床应搭小拱棚覆膜保温,翌年3 月后,晴天练苗3 次4 次。DB33/T 6682017 3 5.7 菊苗出圃 选择健壮无病虫,苗高15 cm25 cm,具2 个3 个分枝的菊苗出圃。春插菊苗一般在6 月中下旬出圃,秋插菊苗一般在4 月上旬出圃。起苗移栽时苗床要先浇透水。6 大田栽培 6.1 整地作畦 根据茬口安排,冬前深翻冻垡或夏季前茬收后立即深翻晒垡,耕深25 cm30 cm。平地于移栽前2 天3 天,将土壤耙细耙匀、作畦,畦宽100 cm150 cm,畦高20 cm25 cm,沟宽30 cm。缓坡地宜按每行大于1.5 m标准做水平带,内做竹节沟,防止水土流失。6.2 移栽定植
9、宜选择雨后阴天或晴天傍晚进行。如遇少雨天气,土壤不够湿润时需浇定根水。6.3 定植密度 土壤肥力高的田块宜适当稀植,单行,株距35 cm40 cm,每穴2 株3 株。土壤肥力低的田块宜适当密植,双行,株距25 cm30 cm,每穴3 株4 株。6.4 肥料使用 6.4.1 施肥原则 根据土壤肥力和目标产量,按照NY/T 496的规定进行合理平衡施肥。施肥时以有机肥为主,防止偏施重施氮肥。6.4.2 基肥 结合深翻施足基肥,一般每亩(667 m2)施用腐熟农家肥2 000 kg2 500 kg、符合NY 525要求的有机肥1 000 kg或饼肥200 kg。6.4.3 追肥 栽后每隔10 天15
10、天 施1 次分枝肥,每次用复合肥(N-P2O5-K2O比例为15-15-15)5 kg。打顶时,结合除草每亩(667 m2)施复合肥(N-P2O5-K2O比例为15-15-15)15 kg。9 月中旬现蕾期每亩(667 m2)施复合肥(N-P2O5-K2O比例为15-15-15)10 kg,并看苗情用0.2%磷酸二氢钾进行根外追肥。6.5 水分管理 雨季及时清沟排水,做到雨停水干。干旱时浇水保苗,现蕾期注意灌水,保持土壤湿润。6.6 中耕除草与培土 移栽后20 天25 天,中耕除草并培土5 cm7 cm。后期视杂草生长及危害程度,适时除草。有条件的地方可铺草或地膜覆盖。6.7 摘心打顶 DB3
11、3/T 6682017 4 苗高30 cm时,开始摘心打顶,以后视生长情况适时进行,7 月上旬前完成。后期长势过旺时,可于8 月中旬进行3 次5 次修剪,修剪以圆弧形为宜。7 病虫害防治 7.1 防治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措施,辅以安全合理的化学防治措施。7.2 农业防治 提倡轮作,实行间作,合理密植,科学灌溉,平衡施肥,培育壮苗,及时中耕除草和清除病叶、挖除病株等。7.3 物理防治 利用灯光等诱杀害虫。7.4 生物防治 利用信息素等诱杀害虫。使用井冈霉素A等生物农药防治根腐病和叶枯病。7.5 化学防治 农药的安全使用按NY/T 127
12、6的规定执行。根据防治对象,合理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优先选用NY/T 393中允许使用的脂溶性农药,现蕾后不得使用吡虫啉、啶虫脒等高水溶性农药。适期用药,最大限度减少化学农药施用;准确掌握用药剂量和施药次数,选择适宜药械和施药方法,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注意农药轮换使用。8 采收 8.1 采收时间 10 月中下旬11 月上旬,选择晴天露水干后分批采收。8.2 采收要求 选择含苞未放的花蕾进行采收,采大留小,分批采摘。提倡用针梳式菊米采摘器等机械进行采摘。注意保持菊米完整,不夹带杂物。8.3 新鲜菊米贮存运输 采摘时,用清洁、通风良好的竹筐等容器盛放菊米。采收后,及时运抵加工场所摊晾。运输
13、工具清洁、干燥,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合存放、运输。在装卸运输中轻装轻放,避免散落、损伤。8.4 采后田园管理 DB33/T 6682017 5 采收结束后,剪取部分健壮茎枝作秋季育苗插穗。保留部分优质健壮茎枝割除后的宿根,浅耕除草并覆土2 cm3 cm,待翌年新苗萌发生长后用于春插苗插穗。及时清除其余茎枝和宿根等,并带出园外集中处理。9 产地初加工 9.1 人员要求 9.1.1 上岗前和每年度应进行健康检查,结果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9.1.2 上岗前应经过培训,掌握加工技术和操作技能。9.1.3 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加工场所应洗手、更衣。加工、包装场所不允许吸烟和随地吐痰。
14、9.2 场所、设备要求 9.2.1 加工场所应宽敞、干净、无污染、无异味,加工期间不应存放其它杂物,要有防尘、防虫、防畜措施。加工场所、加工设备等在菊米加工前应全面清洁一次。9.2.2 应有足够的摊晾菊米的器具,加工过程中应保持菊米不直接与地面接触。宜使用竹子、藤条、无异味木材等天然材料或不锈钢、食品级塑料制成的器具,所有器具应清洗干净后使用。9.2.3 加工设备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加工前应进行检修,各部件加油不应外溢。9.3 加工工艺 9.3.1 摊青 将采收的新鲜菊米薄摊,厚度3 cm5 cm,摊晾3 h5 h,以晾干表面水。9.3.2 杀青 使用滚筒式杀青机进行杀青。投料时温度应控制在
15、120,4 分钟6 分钟,出料后应及时摊凉。9.3.3 初烘 使用烘干机进行初烘,烘干时间2 h3 h,温度应控制在85 90。9.3.4 回潮 六至七成干后进行摊晾回潮1 h,促使菊米水分重新分布,以利于烘干。9.3.5 烘干 使用烘干机进行烘干,温度应控制在75 85,以手捏不碎为宜。9.4 标志标签 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9.5 包装 包装材料应牢固、干燥、防潮、卫生、清洁、无异味,直接接触菊米的包装材料应符合GB 4806.7或GB 4806.8要求。DB33/T 6682017 6 9.6 运输 运输工具清洁卫生、干燥、无污染、无异味,不得
16、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应有防雨、防潮、防晒措施。装车要稳固,装卸时轻装轻卸,防止碰撞。9.7 贮存 贮存仓库应清洁、干燥、避光、防潮、无异味、无污染,且有防鼠、虫、禽畜等措施。应存放在货架上,与墙壁保持足够的距离,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物品混合贮存。定期检查,防止虫蛀、霉变、腐烂。10 质量安全 菊米质量安全指标见附录A。11 生产记录 生产者应建立生产记录,如实记载种植品种、数量;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以及使用、停用日期;病虫草害发生、防治情况;采收和初加工日期;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情况;产品销售数量、日期和去向等。生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 年。12 生产技术模式图 菊米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图见附录B。DB33/T 6682017 7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菊米质量安全要求 A.1 基本要求 A.1.1 原料品质应正常、无劣变、霉变或其它异味。A.1.2 产品不着色,不得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A.2 感官品质 感官品质应符合表A.1规定,并通过目测、手握、鼻嗅、嘴尝来评定。表A.1 感官品质 项目 要求 特级 一级 外形 色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