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553ICS 67.180.10X 30备案号:团体标准T/GZSXT/GZSX055.3-2019刺梨系列产品 刺梨压片糖果2019-09-30 发布2019-10-20 实施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ZSX055.3-2019I前前言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定制定。本标准由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贵州省食品工业协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宏财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聚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宏财刺梨检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刺梨产业研究院、六盘水盈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本
2、标准主要起草人:鲁鹏、李波、朱波、尚杰、李贵荣、邹雷、缪钢、龚孟、李娅英。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ZSX055.3-20191刺梨系列产品 刺梨压片糖果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刺梨系列产品刺梨压片糖果的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刺梨精粉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木糖醇、麦芽糊精、微晶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钠、DL-苹果酸、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硬脂酸镁等辅料,经混合、造粒、压片、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刺梨系列产品刺梨压片糖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
3、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GB 1886.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硬脂酸镁GB 1886.10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微晶纤维素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羧甲基纤维素钠GB 1886.2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木糖醇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GB 47
4、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落测定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8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抗坏血酸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20884 麦芽糊精GB 255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DL-苹果酸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5、监督管理办法T/GZSX 055.2-2019刺梨系列产品 刺梨精粉3要求3.1原辅料3.1.1刺梨精粉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ZSX055.3-20192应符合 T/GSZX 055.2-2019 的规定。3.1.2微晶纤维素应符合 GB 1886.103 的规定。3.1.3羧甲基纤维素钠应符合 GB 1886.232 的规定。3.1.4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阿斯巴甜)应符合 GB 1886.47 的规定。3.1.5木糖醇应符合 GB 1886.234 的规定。3.1.6硬脂酸镁应符合 GB 1886.91 的规定。3.1.7DL-苹果酸应符合 GB 25544 的规定。3.1.8麦芽糊精
6、应符合 GB/T 20884 的规定。3.1.9其它辅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试样置于洁净的白色盘(瓷盘或同类容器)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外观、色泽和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后,品尝滋味组织状态片状、外观完整、大小基本一致滋味及气味具有刺梨及添加辅料特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杂质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杂质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2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维生素 C(以 L(+)-抗坏血酸计),mg/kg600GB 5009.86 第三法水分,g/100g9.0GB 5009.3
7、铅(以 Pb 计),mg/kg0.4GB 5009.123.4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ZSX055.3-20193表 3 微生物指标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检验方法ncmM菌落总数,CFU/g52104105GB 4789.2大肠菌群,CFU/g5210102GB 4789.3平板计数法注: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GB 4789.1执行。3.5食品添加剂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3.6净含量应符合国家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按 JIF 1070 的规定检验。3.7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规定。4检验规则4.1组批同一原料
8、、同一班次、同一规格的产品为一组批。4.2抽样每批产品随机抽取 18 个独立包装,其中 12 个独立包装用于检验、6 个独立包装用于留样备查。4.3检验分类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4.3.1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内容包括净含量、感官要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检验合格后的产品方可出厂。4.3.2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 3.23.6 规定的全部项目,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前;b)原料、加工工艺或生产条件有较大变化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c)连续停产三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
9、大差异时;e)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4.4判定规则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时,判为合格品。否则,应用留样产品或对同批产品双倍抽样进行不符合项的复验,判定结果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时,不得进行复检。5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GZSX055.3-201945.1标签、标志食品标签应符合 GB 7718 的规定、营养标签应符合 GB 28050 的规定。产品包装应有明显标志,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5.2包装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5.3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撞击、挤压。5.4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应有垫有材料,离墙离地保存,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储存。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