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13.040.99CCS Z 00团体标准T/ACEF 0272021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dentification of odorous substances on pesticidecontaminated land2021-12-15 发布2021-12-15 实施中 华 环 保 联 合 会中 华 环 保 联 合 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 0272021I目次前言.II1 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基本原则.25 工作程序.26 异味污染初步识别
2、.47 异味物质组成识别.58 优控异味物质筛选.79 报告编制.8附录 A(规范性)气味强度等级评定方法.9附录 B(资料性)农药污染地块潜在异味物质及分析方法.11附录 C(资料性)优控异味物质筛选方法.13附录 D(资料性)报告编制大纲.15参考文献.16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 027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为首次发布。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主编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
3、科学研究所、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本文件副主编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本文件参编单位: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精英环保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伟芳、翟增秀、倪妮、孟洁、杨伟华、李佳音、王静、张晓辉、钟重、张弛、杜晓明、史怡、姚珏君、杨勇、李鹏、刘绿叶、杨进、黄海、郑盛之、吴克食、许夏。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 02720211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技术指南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农药及农药中间体
4、生产行业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其他有机物污染地块可参考本技术指南。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HJ 25.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905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
5、J 1019 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异味 odor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气味。来源:HJ 9052017,3.13.2异味物质 odorous substances具有气味的化学物质被称为异味物质。农药污染地块的异味物质主要来自农药生产中的原辅料、中间体、农药产品、降解产物等。3.3异味物质识别 odorous substances identification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污染地块异味物质的组成、分布以及优控物质的过程。3.4气味强度 odor intensity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
6、CEF 02720212人的嗅觉对气味的心理感受程度,表示气味的强弱程度。3.5异味点位 odor point通过现场感官评定,土壤样品的气味强度等级达到3级及以上人体不可接受水平的点位。3.6优控异味物质 priority odorous substances通过综合评分法筛选出潜在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异味物质,在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中优先控制。3.7气味评价员 odor assessor通过基本嗅觉功能筛选的人员。4基本原则4.1针对性原则针对农药污染地块的特征和异味污染特性,进行土壤异味区域分布和异味物质组成识别,为农药污染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提供依据。4.2规范性原则采用程序
7、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污染地块异味物质识别过程,保证识别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4.3可操作性原则综合考虑识别方法、时间、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污染地块异味物质识别的效率和质量,使识别过程切实可行。5工作程序农药污染地块土壤异味物质识别可分为三个步骤,工作程序如图 1 所示。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 02720213图1异味物质识别的工作内容与程序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 027202145.1第一步 异味污染初步识别本步骤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初步了解地块异味污染状况。采集潜在典型污染样品,进行有机污染物组成分析,并筛选判断潜在异味物
8、质。5.2第二步 异味物质组成识别本步骤包括异味分布区域识别和异味物质组成识别两步。异味分布区域识别是通过现场采样和感官评定,评定采样点位土壤样品的异味强度等级,确定异味点位,根据异味点位分布,判断地块内的异味区域;异味物质识别是通过实验室分析,确定异味物质的组成、浓度(程度)和分布,形成异味物质组成清单。5.3第三步 优控异味物质筛选以异味物质组成清单为基础,通过综合评分方法对污染物进行筛查,识别优控异味物质,有助于提高管控的针对性。6异味污染初步识别6.1资料收集与分析6.1.1资料的收集资料种类主要包括:地块利用变迁资料、地块环境资料、地块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
9、会信息。各类资料包含的具体内容见HJ 25.1。6.1.2资料的分析调查人员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的有效性和正确性。通过资料分析掌握包括企业生产产品、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厂区土地使用情况、化学品储存情况、废物处理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地块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与经济社会概况。如果信息缺失影响异味污染的初步识别时,应在报告中说明。6.2现场踏勘6.2.1安全防护准备在现场踏勘前,调查人员根据地块的实际情况掌握相应的安全卫生防护知识,装备必要的防护用品,现场踏勘时应注意安全防护。6.2.2踏勘范围以地块内为主,并应包括地块的周围区域,周围区域的范围应由现场调查人员根据污染可能迁移的距离来判断。6.
10、2.3踏勘内容6.2.3.1地块现状与历史情况农药企业历史生产涉及的原辅料、中间体与产品的使用、生产、贮存等场所,污水处理场所,留有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场所,地块过去使用中留下的可能造成异味污染的异常迹象,如罐、槽、管道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地等。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 027202156.2.3.2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土地利用情况,如住宅、商业、公共场所等;周围存在的工业、生活、农业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等潜在异味排放源;化学品和废弃物的储存和处置设施。此外,还应观察和记录周围是否有可能受地块异味影响的居民区、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等地点,并明确其与地块的位置关系
11、。6.2.3.3地形地貌与水文地质观察和记录地块及周围区域的地形地貌与水文地质,以协助判断周围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调查地块地内,以及地块内污染物是否会迁移到地下水和地块之外。6.2.4现场踏勘方法调查人员通过感官辨识及现场快速测定仪初步判断地块的异味污染状况,并通过摄影、照相、现场笔记和定位标示等方式进行记录。6.3人员访谈可采取当面交流、电话交流、电子或书面调查表等方式对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进行访谈。访谈内容应包括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疑问的核实,以及信息的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6.4潜在异味物质识别6.4.1有机污染物组成分析很多典型异味物质如含硫有机物、含氧有机物、含氮有机物等属于
12、非常规污染物,且不同农药污染地块由于生产产品及生产工艺等的不同,污染物组成也存在差异。采集有代表性的污染样品,采用顶空/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法、液相色谱质谱法等技术进行有机污染物组成的分析识别。6.4.2潜在异味物质识别对检测出的有机污染物进行筛选判断,根据物质的嗅阈值、气味特征、分子结构和理化性质等信息判断识别潜在异味物质。附录B列出了农药污染地块常见、有代表性的异味物质名单,实际地块的异味物质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表中所列项目。6.5结论与分析异味污染初步识别结论包括现场异味感知状况、潜在异味分布区域、可能来源以及对周围区域产生的影响,识别潜在异味物质,并提出第二步异味调查采样布点的建议。7异味
13、物质组成识别7.1异味分布区域识别7.1.1监测介质监测对象主要为土壤,必要时也应包括环境空气。7.1.2样品采集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 027202167.1.2.1采样点的布设根据地块异味污染初步调查的情况制定采样方案。采样点的布设采用分区布点法并结合专业判断,采样点位数量及深度,具体见HJ 25.2。重点调查区域通常有农药生产区、中间体生产区、原辅料仓库、危险品储存区以及污水处理区等,一般调查区域通常为办公区、生活区和外围区。一般调查区域可适当减少采样点的密度。7.1.2.2土壤样品的采集土壤样品采样按HJ 25.2、HJ 1019中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土壤采样相关技术规定执
14、行,将采集的土壤放入250 mL的棕色广口瓶中(要求清洁无气味),样品量应充满容器整个空间,盖上瓶盖,常温避光保存。样品放置半小时后进行感官测量。同一点位应采集至少一个平行样品。7.1.2.3气体样品的采集气体样品的采集应按照HJ 194中气袋采样的相关要求进行,采集气体样品于一定体积气袋中(3 L10 L,采集气体的体积要能满足评定小组的嗅辨量),旋紧气袋密封阀,常温避光保存。样品放置半小时后进行感官测量。同一点位应采集至少一个平行样品。气袋的材质应选择低吸附、无气味的材料,采样前应进行气密性检查。7.1.3感官评定方法现场感官评定对评价人员与评定环境的要求以及评定方法等内容见附录A。气味评
15、价员(35人)对采集样品的气味强度等级进行现场评定。评定标准分为1至5级(见附表A.1),不同级别之间可采用半级评定。对样品的气味特征进行主观描述(如农药味、鱼腥味、有机胺味、樟脑味等),若无法确认,可不做描述。7.1.4异味区域划分土壤样品的气味强度等级达到3级及以上人体不可接受水平的点位为异味点位。根据异味点位的分布,结合现场检测的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水平以及地块特征划分异味分布区域。异味区域需要在后续修复及开发过程中做好异味的二次污染防控。7.2异味物质组成识别7.2.1样品采集7.2.1.1点位设置根据异味区域分布特征设置采样点位,采样点要能反映不同功能单元异味物质的组成特点,在代表性点位
16、进行垂直方向的采样。点位的数量与采样深度应根据每个工作单元面积、污染类型及不同使用功能区域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阶段性结论及现场情况确定。7.2.1.2样品的采集土壤采样宜减少土壤扰动,保证土壤样品在采样过程不被二次污染。土壤样品的具体采集方法按照HJ 25.2、HJ 1019的要求进行。土壤采样时应进行现场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样品名称和编号、气象条件、采样时间、采样位置、采样深度、样品质地、样品的颜色和气味、现场检测结果以及采样人员等。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 027202177.2.1.3样品的保存与流转土壤异味样品应采用密封的采样瓶封装,样品应充满容器整个空间;含易分解有机物的待测定样品,可采取适当的封闭措施(如甲醇或水液封等方式保存于采样瓶中)。样品应置于4 以下的低温环境(如冰箱)中运输、保存,避免运输、保存过程中的挥发损失,送至实验室后应尽快分析测试。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高的样品装瓶后应密封在塑料袋中,避免交叉污染,应通过运输空白样来控制运输和保存过程中交叉污染情况。土壤样品的保存与流转按照HJ 25.2、HJ/T 166的要求进行。7.2.2实验室样品分析检测项目应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