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HSCXHSCX团体标准T/HSCX002-2021霍山黄大茶霍山黄大茶Huoshan huangda tea2021-3-31 日发布2021-4 月-1 实施霍山县茶叶产业协会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1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则起草。本文件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霍山县茶叶产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霍山县茶叶产业协会、安徽大别山黄茶集团有限公司、霍山汉唐清茗茶叶有限公司、安徽省抱儿钟秀茶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茗雨茶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霍山县缘圆缘工贸有限公司、安徽
2、霍山谷雨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霍山县雨佳有机茶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梦、储成恒、汪大贵、程立根、吴珊珊、程俊生、文亮。本标准于 2021 年 3 月首次发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SCX 002-20212霍山黄大茶1 范围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霍山黄大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产自霍山县境内茶区,经特殊工艺精制而成的茶叶。2 规范性引用文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762
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8302 茶取样GB/T8303 茶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GB/T8305 茶水浸出物测定GB/T8310 茶粗纤维测定GB/T8311 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GB/T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GB/T23776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Z26576 茶叶生产技术规
4、范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5020 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SB/T10035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3 术语和定义GB/T 14487 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霍山黄大茶 Huoshanhuangdatea霍山黄大茶 Huoshanhuangdatea产自霍山县境内茶区,采用成熟度高的枝叶,经特定工艺加工而成的黄茶。4 要求4.1 主要品种4 要求4.1 主要品种当地群体种及金鸡种等无性系良种。4.2 产地环境.2 产地环境应符合 NY 5020 的规定要求。霍山黄芽生产区域地处安徽省西部、大别
5、山腹地、淮河一级支流淠河上游。气候属于北亚热带温润季风性气候;全年无霜期 220 天,年平均日照 2084 小时,年均降水量在 11001600mm,年平均气温 14.216.1;土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SCX 002-20213壤类别为黄棕壤和棕色壤两大类,有机质含量高,土壤 PH 值在 5-5.8 之间。4.3 茶树种植4.3.1 种植4.3 茶树种植4.3.1 种植分有性繁殖和无性繁殖。有性繁殖:每年霜降前后采收当地茶园里已成熟的茶籽,12 月份或次年 1月份用水浸泡 5 至 7 天,除去轻飘、颗粒小的茶籽,每穴播下 3 至 5 粒饱满茶籽。无性繁殖:每年 9 月份,选用金鸡种、当地
6、茶园性状优良的茶树枝条,利用短穗扦插技术育苗,次年 10 至 11 月,大田移栽(海拔 500 米以上山区也可 2-3 月移栽)。4.3.2 规格4.3.2 规格条式栽,单行每亩 2600 3000 株,双行每亩 35004000 株。4.4 茶园管理4.4 茶园管理茶园施肥以有机肥为主。成年茶园 9 月份施用基肥,可施农家肥(包括厩肥、猪栏粪、土杂肥等)或经过堆沤的菜籽饼,结合秋季深耕施用。追肥结合春季中耕锄草进行,可施腐熟稀释人粪尿或菜籽饼液。茶树病虫害防治,应符合 GB/Z26576 的规定要求,主要采取农业措施、人工捕杀害虫和生物药剂防治病虫害。幼年茶树通过定型修剪,培养丰产树型。4.
7、5 鲜叶采摘4.5 鲜叶采摘采摘标准为一芽三、四叶以上的新梢。4.6 加工流程4.6 加工流程制作工艺:鲜叶采摘摊放杀青揉捻初烘闷黄复烘拣剔老火。4.7 加工卫生要求4.7 加工卫生要求应符合 GB 14881 的要求。4.8 感官特色4.8 感官特色叶片成条,枝叶相连,形似钓鱼钩,梗叶古铜色,汤色深黄,味浓厚具焦糖香,叶底黄色。4.9 理化指标4.9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规定。表 1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水分/%6.0总灰分/%7.0碎末茶/%6.0水浸出物/%32粗纤维/%16.54.9 卫生指标4.9 卫生指标4.9.1 污染物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4.9.2
8、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SCX 002-202144.10 净含量4.10 净含量定量包装规格由企业自定。应符合 JJF 1070 的要求。5 检验方法5.1 样品的制备5 检验方法5.1 样品的制备按 GB/T 8303 的规定执行。5.2 感官品质检验5.2 感官品质检验按 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5.3 理化指标检验5.3 理化指标检验5.3.1 水分检验按 GB 5009.3 的规定执行。5.3.2 总灰分检验按 GB 5009.4 的规定执行。5.3.3 碎末茶检验按 GB/T 8311 的规定执行。5.3.4 水浸出物检验
9、按 GB/T 8305 的规定执行。5.3.5 粗纤维检验按 GB/T 8310 的规定执行。5.4 卫生指标检验5.4 卫生指标检验按 GB 2762 和 GB 2763 的规定执行。5.5 净含量检测5.5 净含量检测按 JJF1070 的规定执行。6.检验规则6.1 取样6.检验规则6.1 取样按 GB/T 8302 的规定执行。6.2 检验分类6.2.1 出厂检验6.2 检验分类6.2.1 出厂检验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份、碎末茶、净含量和包装标签。6.2.2 型式检验6.2.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
10、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c)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d)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3 判定原则6.3 判定原则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不合格的,判定为不合格产品。6.4 复检6.4 复检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 GB/T8302 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争议项目的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志标签7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7.1 标志标签产品的标志应符合 GB/T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T 17924 的规定。7.2 包装7.2 包装包装应符合 SB/T 10035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HSCX 002-202157.3运输7.3运输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曝晒措施。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7.4 贮存7.4 贮存产品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异气味的专用仓库中,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故。仓库周围应无异气污染。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