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2842023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ofmedical waste disinfection treatment facilities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2023-02-01 发布2023-05-01 实施生态环境部发 布HJ 12842023i目次前言.ii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体要求.25运行制度与岗位设置.36医疗废物转运及贮存相关要求.47设施运行技术要求.5
2、8污染物监测/检测要求.10附录 A(资料性附录)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内容及方法.13附录 B(资料性附录)消毒处理设施的启停及常见故障处理要求.25HJ 12842023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的总体要求、运行制度与岗位设置要求、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设施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监测/检测要求等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
3、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科学院大学、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北京师范大学、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3 年 2 月 1 日批准。本标准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HJ 128420231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技术规范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废物集中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的总体要求、运行制度与岗位设置要求、医疗废物管理要求、设施运行技术要求、污染物监测/检测要求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废物集中消毒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可作为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的参考依据。
4、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 5959.6电热装置的安全第 6 部分:工业微波加热设备的安全规范GB 8702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理)场GB 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9217
5、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T 19923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 39707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HJ 228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29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76医疗废物高温蒸汽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21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2029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WS 62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80 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39 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6、 第 408 号)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令 第 23 号)HJ 128420232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医疗废物medical waste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也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废物。3.2消毒处理设施disinfection treatment facilities以消毒处理方式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的医疗废物处理装置,包括配套的附属设备及设施。3.3高温蒸汽消毒steam disinfection利用高温蒸汽杀灭医疗废物
7、中病原微生物,消除其潜在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3.4微波消毒microwave disinfection利用单独微波作用或微波与高温蒸汽组合作用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消除其潜在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3.5化学消毒chemical disinfection利用化学消毒剂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消除其潜在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3.6干化学消毒dry chemical disinfection利用氧化钙、含氯消毒剂等复合干式化学消毒剂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消除其潜在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3.7高温干热消毒dry heat disinfection利用高温干热空气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消
8、除其潜在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3.8其他消毒技术other disinfection techniques利用其他消毒处理工艺和技术杀灭医疗废物中病原微生物,消除其潜在感染性危害的处理方法。3.9杀灭对数值killing log value当生物指示物数量以对数表示时,消毒处理前后生物指示物数量减少的值。计算公式为:KL=N0Nx(1)其中:KL杀灭对数值;No消毒处理前生物指示物的对数值;Nx消毒处理后生物指示物的对数值。4总体要求4.1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的选址及医疗废物的运输、贮存、处理过程的污染控制应符合 GB 39707HJ 128420233的要求。4.2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单
9、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接收可处理的医疗废物。4.3医疗废物的交接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及其他相关规定准确填写并核定转移联单交接信息。4.4运行单位应结合处理设施的工艺特点设置岗位,并根据设备操作及运行要求建立运行管理制度。4.5运行单位应为设施运行人员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并满足穿脱的空间要求。4.6运行单位应对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检查的对象应包括医疗废物接收和暂存设施、运输车辆及周转箱/桶、清洗消毒设施、消毒处理设施、二次污染处理设施、化验室检测设施及应急设施等。4.7运行单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4.8厂区及运行工作区域内物品应摆放整齐、环境清洁。4.9医疗废物化学
10、消毒、微波消毒、高温蒸汽消毒处理设施设计建设运行应分别符合 HJ 228、HJ 229及 HJ 276 规定。采用其他工艺类型的消毒设施,采用前宜进行技术验证评价。4.10医疗废物运输、贮存、处理过程除应满足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交通运输、消防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相关要求。5运行制度与岗位设置5.1运行制度5.1.1医疗废物消毒处理设施运行单位应建立运行制度,应包括:人员岗位责任、交接班、人员培训、运输管理、医疗废物接收与贮存、设施运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化验室管理、日常检查、运行维护、运行记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演练、档案管理制度等。5.1.2人员岗位责任
11、制度,至少应明确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考核和岗位责任制等。5.1.3交接班制度,应根据生产班次的要求明确工作时间、交接班时间、交接班事项、交接责任,并形成相关记录。5.1.4人员培训制度,应根据生产岗位要求明确岗位培训的周期、内容及培训方式并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岗位职责、运行操作、设备维护保养、环境污染防治等。医疗废物运输、蒸汽锅炉等特殊岗位人员培训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5.1.5运输管理制度应明确运输班次、运输路线、运输时间、运输包装、废物装卸、污染防治、运输责任、运输记录、运输工具清洗消毒及事故应急处理等要求。5.1.6医疗废物接收制度应明确医疗废物交接
12、、登记及重量核对等要求;医疗废物贮存制度应明确贮存库的运行管理及出入库管理要求。5.1.7设施运行操作规程应明确设备启动及停运、进料控制、消毒处理、消毒剂或能源供给、参数控制、二次污染控制、清洗消毒、检修维护、故障处理、在线检测设备维护与校核、紧急停车等操作要求。5.1.8化验室管理制度应明确仪器设备操作、消毒剂管理、仪器设备校准、化验指标、化验试剂、化验方法、化验频次、化验废物管理、数据分析及记录等要求。5.1.9日常检查制度至少应包括检查方式、检查项目、重点检查部位、检查频次、检查方法、问题反馈及检查记录等要求。5.1.10运行维护制度至少应明确维护维修基本工作程序、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备
13、品备件及材料规格、维护维修记录等。5.1.11运行记录制度至少应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类别、重量、贮存、处理处置信息,设施运行及工艺参数信息,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废气及废水处理吸附过滤材料、废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信息。5.1.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HJ 128420234检修、个人防护管理、员工健康检查、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内容。5.1.1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明确机构与职责、预防和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相关保障、宣传培训演习等内容,并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应开展一次应急演练。5.1.14档案管理制度应明确
14、责任部门、管理人员、档案类型、保存场所、保存期限、调阅制度等。归档材料至少应包括接收记录、贮存记录、处理记录、设施运行记录、经消毒处理的医疗废物记录、维修及维护记录、监测记录及应急处理记录等。5.2岗位设置5.2.1岗位及人员要求5.2.1.1消毒处理单位应根据设施运行需求合理设置岗位。5.2.1.2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设置相应的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5.2.1.3应根据消防的管理要求,在各岗位设置消防负责人员。5.2.1.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如压力蒸汽锅炉操作人员)应具备岗位资格证书。5.2.2岗位培训要求5.2.2.1管理人员、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后上岗。
15、岗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5.2.2.2理论培训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管理制度、技术原理、工艺流程、清洁消毒等内容。5.2.2.3实践操作培训主要包括启动准备、设备操作、运行监控、故障处理、应急处理、记录填写、日常维护等内容。5.2.2.4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定期组织开展岗位培训。5.2.2.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管理要求定期参加培训,确保资格证书有效。5.2.2.6应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岗位人员胜任岗位职责。6医疗废物转运及贮存相关要求6.1医疗废物运输管理6.1.1应使用专用车辆及周转箱/桶装运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符合 GB 19217 的要求,周转箱/桶
16、应符合 HJ 421 的要求。6.1.2周转箱/桶应根据运输车空间合理码放,并采取防倾倒措施。6.1.3运输过程应锁闭转运车车门,避免医疗废物丢失、遗撒。6.1.4应做好运输车辆的运行记录,包括运输班次、装载的医疗废物信息、运输人员信息等。6.2医疗废物接收管理6.2.1应复核所接收的医疗废物相关信息。6.2.2应做好医疗废物交接手续和转移联单办结手续。6.3医疗废物贮存管理6.3.1应如实登记医疗废物的入库、出库情况。HJ 1284202356.3.2医疗废物应随周转箱分区存放,处理前不应开箱及散堆。6.3.3医疗废物警示标志及贮存设施标识等应符合 HJ 421 的要求。6.3.4医疗废物贮存温度、贮存时间应符合 GB 39707 的要求。6.3.5贮存设施内制冷及通风设施应正常运行。6.3.6应定期对贮存库进行清洗和消毒,并做好记录。6.4清洗消毒管理6.4.1医疗废物运输车辆、转运工具、周转箱/桶每次使用后应及时(24 小时内)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 WS 628 要求。6.4.2已清洗消毒和未清洗消毒的转运工具、周转箱/桶应分开存放。6.4.3清洗消毒应尽量减少人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