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体标准T/KCIHIA 0022021工业大麻仁(火麻仁)Cannabis Fructus2021-05-11 发布2021-06-01 实施昆明市工业大麻行业协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KCIHIA 0022021I前言本标准依据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则编写。本本标准采用的工业大麻符合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1988)、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工业大麻种子 第1部分 品种(NY/T3252.1-2018)、工业大麻种子 第2部分 种子质量(NY/T 3252.2-2
2、018)、工业大麻种子 第3部分 常规种繁育技术规程(NY/T 3252.3-2018)、工业大麻 品种类型(DB53/T 295.1-2009)。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 51号)文将火麻仁列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中火麻仁是指以桑科植物大麻Cannabis sativa L.的干燥成熟果实。工业大麻仁(火麻仁)是以桑科植物大麻Cannabis sativa L.的干燥成熟果实为原料,经去杂、脱壳、取仁、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特制定本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检验、贸易和仲裁的依据
3、。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按照 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制定。本标准涉及标准及规范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本标准由昆明市工业大麻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云南汉盟制药有限公司、云南海思特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云南银特汉普投资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军明、钟读波、尚延伟、李如彦、熊华荣、常坦然、赵红亮、蔡延军、陈姣、胡光、韩乃志、陈晓顺、胡瑞佳。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KCIHIA 00220211工业大麻仁(火麻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大麻仁(火麻仁)的术语和定
4、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桑科植物大麻Cannabis sativa L.的干燥成熟果实为原料,经去杂、脱壳、取仁、干燥、包装等工艺制成的工业大麻仁(火麻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5、限量GB 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总则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GB 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22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300食品安全国
6、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3术语和定义3.1工业大麻(火麻)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KCIHIA 00220212工业大麻是指在桑科植物大麻Cannabis sativa L.植物种质基础上,人工选育出的保持其优良生物学特性,但已经不具备任何毒品吸食价值,且9-四氢大麻酚(9-THC)含量0.3%(干物质重量比)的人工种植大
7、麻。3.2工业大麻仁(火麻仁)指工业大麻籽(火麻籽)去掉果壳后的核仁。4要求4.1原料要求工业大麻籽(火麻籽):应清洁、无霉变、无杂质、无虫害。4.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 1感官要求项目特征指标检验方法色泽乳白色、淡黄色或间杂绿色种皮取适量样品,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嗅其气味、品其滋味。霉变粒检验方法GB 19300附录A执行气味和滋味具有该产品特有的气味和滋味,无焦糊味、酸败味和其他异味组织形态瓣状颗粒,无霉变,无虫蛀霉变粒/(%)0.5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4.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 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水分/(g/100g)7.0GB 5009.
8、3粗脂肪/(g/100g)40.0GB 5009.6酸价(以KOH计)/(mg/g)3GB 5009.229过氧化值/(g/100g)0.40GB 5009.227黄曲霉毒素B1/(g/kg)5.0GB 5009.22铅(以Pb计)/(mg/kg)0.2GB 5009.124.4微生物限量4.4.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 GB29921 的规定。4.4.2直接食用的工业大麻仁(火麻仁)的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KCIHIA 00220213表 3微生物限量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CFU/g表示)检验方法ncmM大肠菌群5210102GB4789.3平板计数
9、法a样品的采集及处理按GB 4789.1执行。4.5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及相关规定。4.6农药残留限量农药残留量应符合GB 2763及相关规定。4.7其他要求9-四氢大麻酚(9-THC):应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 云南省工业大麻种植加工许可规定的有关规定。4.8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并按JJF 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4.7 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5检验规则5.1组批以同一原料,同一配方,同一生产线在同一生产日期加工的同一包装规格的产品为一批。5.2抽样每批产品按生产批次及数量比例随机抽样,抽样数量应满足检
10、验要求。5.3出厂检验产品出厂前应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粗脂肪、酸价、过氧化值、大肠菌群。5.4型式检验5.4.1正常生产情况下,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产品试制、正式投产时;b)更换设备或停产一个月及以上再恢复生产时;c)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d)原料、工艺出现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KCIHIA 002202145.4.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 4 章规定的全部项目。5.5判定规则5.5.1如果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5.5.2如果
11、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从该批产品中加倍量取样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6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6.1标签标志6.1.1销售包装的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 GB 28050 的规定。6.1.2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6.2包装、运输和贮存6.2.1包装产品的包装容器与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6.2.2运输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混运,必须轻装轻卸,不得摔撞,避免受潮和日晒雨淋。6.2.3贮存应贮存于避光、通风、阴凉、干燥、清洁、防潮、防鼠、防虫的仓库内,应离地离墙,不得与有毒、有异味、腐蚀性、有污染等物品混贮。_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