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5.020.30 B 44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6752015 种鹅场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Breeding Goose Farm 2015-09-22 发布 2015-10-22 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6752015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兽医局提出。本标准由山东省畜牧业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农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家禽研究所、扬州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王宝维、葛文华、张名爱、王继文、陈宽维、王志跃。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6752015 1 种鹅场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鹅场的建设规模、场址选择与建场条件、规划与布局、工艺与设备、种鹅舍建筑、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本标准适用于祖代和父母代种鹅场,也可作为对规摸化种鹅场建设质量进行评估、审批的主要依据。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
3、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 500392010 农村防火规范 GB 50052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需用系数 Diversity factor 用电设备组投入运行时,从供电网络实际取用的功率与用电设备组设备功率之比。4 建场要求与规模 4.1 建场要求 4.1.1 场址选择 4.1.1.1 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尽量多用丘陵荒地,不占用耕地,避免砍伐森林
4、。场址要求地势平坦,在丘陵山地建场要选择向阳坡,坡度不超过 20。提倡多点适度规模建舍的方式。场址土壤质量符合 GB 15618 的规定。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6752015 2 4.1.1.2 种鹅场要远离交通主干道,距离居民聚集区 1000 m 以上,距离河流 500 m 以上。周围 1000 m内无其他养禽场、屠宰加工场。下列区域或地段禁止建场:环境污染严重区、畜禽疫病常发区、水源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及山谷洼地等易受洪涝威胁的地段。4.1.2 用水量设计 种鹅饮用水水质符合GB 5749的要求。取用方便,水源充足。需水量设计:生产用水每只种鹅每日不少于
5、6 L(雏鹅用水减半),生活用水每人每日不少于60 L,其它用水量(给水系统损失、新建项目用水、消防和灌溉等用水)可按生产与生活用水总量的15%考虑。4.1.3 用电量设计 电力充足可靠,符合GB 50052的要求。4.2 建场规模 种鹅场的建设规模一般应根据当地资源、资金及当地和周边地区市场对种鹅需求的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种鹅场建设规模和鹅舍饲养规模要求分别见表1和表2。表1 种鹅场建设规模 单位:只 项目 大型场 中型场 小型场(户)种鹅存栏量 10000 300010000 3000 表2 种鹅舍饲养规模 单位:只/栋鹅舍 项目 大型鹅舍 中型鹅舍 小型鹅舍 种鹅存栏量 3000 100
6、03000 1000 5 规划与布局 5.1 场区规划的原则 建筑紧凑,在节约土地、满足当前生产需要的同时,综合考虑将来扩建和改建的可能性。5.2 规划面积 种鹅场的总建筑面积参数见表3。表3 种鹅场建筑面积参数 品种类型 饲养密度(只/平方米)鹅舍建筑面积(平方米)附属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大型鹅 2.5 400 300 700 中型鹅 2.7 370 300 670 小型鹅 3.0 330 300 630 注1:按基数1000只计算;注2:种鹅每增加1000只,附属设施建筑增加的面积为基数乘以系数0.4。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6752015
7、 3 5.3 种鹅场的分区 5.3.1 设生活管理区、生产区和隔离区等功能区,界限分明,联系方便,区间保持 50 m 以上。5.3.2 生活管理区设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处及地势较高处,主要包括生活设施、办公设施及与外界接触密切的生产辅助设施,设主大门,并设消毒池。5.3.3 生产区主要包括育雏区、育成区和产蛋区。各区间的距离在 100 m 以上。5.3.4 隔离区设在场区下风向处及地势较低处,主要包括兽医室、隔离鹅舍、粪污及病死鹅处理设施等。5.4 道路设置 5.4.1 场内道路应硬化,材料可视具体条件选择柏油或混凝土等,路面断面的坡度为 1%3%。5.4.2 场内主要干道宜为 5 m6 m
8、 宽。小区内与鹅舍或设施连接支线道路,宽度以运输方便为宜。5.4.3 场内道路分净道和污道,两者严格分开,不得交叉和混用,设后门或侧门与污道相接。5.4.4 道路两侧应留绿化和排水明沟位置。5.5 种鹅舍排列 种鹅舍排列可平行也可根据地形灵活布局,鹅舍间距不少于20 m。5.6 场区绿化 场区绿化要结合区与区之间、舍与舍之间的距离、遮荫及防风等需要进行。根据当地实际,种植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不宜种植有毒、飞絮的植物。6 工艺与设备 6.1 确定工艺原则 包括以下原则:有利于节水、节能、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有利于种鹅场的卫生防疫;有利于粪尿污水污物的无害化处理及排放;符合 GB 14
9、554、GB 8978 和 GB 7959 的要求。6.2 饲养设施配备的原则 饲养设施必须满足种鹅饲养管理技术和生产的要求。便于清洗消毒,安全卫生,便于饲养,外观整齐、经济实用。6.3 饲养设备与设施 包括饲养设备、环境控制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等;应根据鹅场的不同条件和工艺流程的要求,选用性能可靠的定型专用设备。详见表4。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6752015 4 表4 种鹅场养殖设备与设施 饲养方式 设备与设施选用范围 厚垫料或网床饲养 料槽、喂料器、饮水器、压力罐、产蛋箱、清粪机、暖风或电暖供热系统、保温伞或红外线灯、通风系统、湿帘降温系统、消毒设施、围栏、自动
10、控光和鹅舍遮黑装置等。7 鹅舍建筑 7.1 基本要求 鹅舍设计应符合适用、合理、经济、牢固、美观的要求。7.2 鹅舍形式 要根据地理位置和当地气候合理选择鹅舍形式。以有窗可封闭式鹅舍和开放式可封闭鹅舍为主。7.3 鹅舍朝向 采用东西向为宜,可根据当地情况向东或向西偏转15以内。7.4 鹅舍的建筑规格 7.4.1 鹅舍一般由棚舍、陆上运动场和水上运动场 3 部分组成。种鹅舍跨度 6 m10 m 为宜,高度 2.6 m3 m。7.4.2 舍内一角设产蛋箱。种鹅舍外设运动场和戏水池;运动场面积为鹅舍的 22.5 倍。戏水池面积为运动场的 1/21/3;戏水池在运动场前端,以 20左右的缓坡与运动场相
11、接,或者将戏水池建在运动场一端高出地面 30 cm40 cm 处,并设计缓坡与地面连接。7.4.3 提倡种鹅无洗浴水池旱养方式。7.5 饲养密度 各种类型鹅饲养密度详见表3。7.6 鹅舍内部的建筑 种鹅舍的防寒隔热性能要好,屋顶应有隔热层或天花板,鹅舍北面及两端设墙,南面设窗户或敞开安装卷帘。7.7 建筑材料 鹅舍建筑材料要符合环保要求、坚固耐用、隔热、耐腐蚀。新建种鹅舍环境按GB/T 18883的要求执行。8 配套设施 8.1 给水排水设备 8.1.1 供水设施的设置应遵守国家和地区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水质应符合 GB 5749 的要求。8.1.2 污物处理设备能够进行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
12、,污物排放时应符合 GB 7959 和 GB 8978 的要求。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6752015 5 8.2 供电设施 8.2.1 电力负荷等级为民用建筑供电等级三级。自备电源的供电容量应满足断电状况下环境控制及饲喂设备的正常运转。8.2.2 照明用电量根据各类建筑照明用电定额和建筑面积计算,用电定额与普通民用建筑相同。8.2.3 生产用电根据生产中所使用的电力设备的额定用量之和,并考虑需用系数求得。8.2.4 种鹅舍线路采用暗线或安装线路塑料套管加以绝缘,并安装用电自动保护装置。人工照明采用节能灯。8.3 采暖设施 8.3.1 大、中型种鹅场宜采用集中供暖,
13、小型场宜采用分散供暖。8.3.2 提倡采用燃煤、燃气暖风炉供暖方式或电热供暖方式。8.3.3 办公与生活空间采暖估算与普通民用建筑采暖相同。8.3.4 种鹅舍的采暖负荷根据其在不同生长阶段的需要、围护结构选择与做法等进行估算。8.4 通风降温设施 适宜采用纵向通风,也可采用横向通风或屋顶风管通风;采用湿帘降温。9 卫生防疫 9.1 鹅场四周建有围墙、防疫沟,或有绿化隔离带。9.2 鹅场大门及各区域入口处、各鹅舍入口处,应设相应消毒设施(车辆消毒池、脚踏消毒槽或喷雾消毒室、淋浴室、更衣换鞋间等)。9.3 车辆消毒池长应为通过最大车轮周长的 1.31.5 倍。鹅舍消毒配置专用消毒设备。9.4 应设
14、置安全填埋井或焚烧炉等死鹅等处理设施。10 消防 应符合GB 500392010的规定。11 环境保护 11.1 新建种鹅场应进行环境评价,确保种鹅场不污染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也不污染种鹅场环境。11.2 采用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产工艺和设备。11.3 污水处理能力以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污水的处理应符合 GB 18596 的要求。粪便处理后符合 GB 18596 的要求后方可运出场外使用。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DB37/T 26752015 6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种鹅场建设投资预算表(按饲养 1000 只为计算基数)类别 大型鹅 中型鹅 小型鹅 占地面
15、积 m2 2100 2010 1899 亩 3.15 3.02 2.85 土建面积(m2)700 670 630 土建投资(元)196000 187600 176400 土地租赁费用(元/年)2523 2414 2281 饲养设备、设施投资(元)10000 10000 10000 孵化设备投资(元)23000 23000 23000 配套设施及其他投资(元)10000 10000 10000 劳动定额 饲养用工(人)1.2 1.2 1.2 附属用工(人)1 1 1 合计 241523 233014 221681 注1:土建投资按 280 元/平方米计算。注2:土地租赁费用按照 800 元/亩/年计算。注3:饲养设备、设施(包括水料槽、围栏、通风降温)按照 10 元/只计算。注4:配套设施(包括水、电、暖、办公、粪污处理等)按照 10 元/只计算。注5:孵化、出雏设备(容量 7600 枚/台)按照平均 23000 元/台计算。注6:占地面积(包括运动场、道路、粪场和其他空地面积)按照总建筑面积的 3 倍计算。注7:附属用工包括:技术员、餐厅、保管、会计、门卫、水电工、销售、替换班等用工。注8:流动资金按照 100 元/只。_ 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开